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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财汇置业有限公司商住楼
发布时间:2025-06-13 04:06:50|行政区:新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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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    新会区
项目名称:    江门市新会区财汇置业有限公司商住楼
项目位置:    新会智造产业园大泽园区启动区汇礼路南侧地块
供应面积(公顷):    1.866600 存量面积(公顷):    0.000000
土地用途:    V3-07010203 供地方式:    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    70 行业分类:    房地产业
土地级别:    五级 成交价格(万元):    7840.000000
分期支付约定
支付期号 约定支付日期 约定支付金额(万元) 备注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江自然资(新会)设字〔2025〕13号(村镇)文要求执行,其中:容积率:1.2-2.5,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22399-46665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9333平方米(占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比例≤20%);容积率的计算按《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好房子”规划设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自然资〔2025〕109号)的“实施办法”第(一)至(八)所有条款执行。建筑密度:≤22%; 绿地率:≥35%。其他要求:1.地块拟用于发展房地产项目。2.该宗地未设置除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其他产权,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3.用地建设单位按规划条件要求建设临规划道路侧的建筑控制线与建设用地红线之间的人行道及其相关市政配套等工程,与城市道路的人行道、绿化带统一规划设计,应与楼盘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如现状部分道路及设施等已建成,则须与现状城市道路衔接处理并按规划要求完成相应工程建设,在竣工验收后需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管理且对外开放使用。4.按规划条件要求配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含社区服务用房、养老服务设施),与地块首期工程同步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产权属于政府。 5.按规划条件要求设置环卫设施(垃圾收集站、垃圾收集点),与地块首期工程同步实施,建成后将用地及建筑整体无偿移交政府。6.按规划条件要求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室外综合健身场地。7.应按照《关于大力推广建设销售全装修新建商品住宅的通知》(江建房函〔2025〕7 号)要求,地块建设全装修住宅的比例和面积(按照全装修建筑面积和总建筑面积计算)不低于50%。8.该宗地建设期间产生的多余砂石土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修订版)》(新府办〔2023〕40号)文件精神处理。9.竞得人必须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成交款(以实际到账日为准),并划入出让人指定的账户。
土地使用权人:    江门市新会区财汇置业有限公司
约定容积率:
下限: 1.200 上限: 2.500
约定交地时间:    2026-06-12
约定开工时间:    2027-06-12 约定竣工时间:    2030-06-12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    江门市人民政府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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