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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佛冈万洋众创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
发布时间:2024-12-13 11:12:59|行政区:佛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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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    佛冈县
项目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佛冈万洋众创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
项目位置:    广佛(佛冈)产业园内
供应面积(公顷):    0.422908 存量面积(公顷):    0.001403
土地用途:    V3-100102 供地方式:    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    50 行业分类: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土地级别:    三级 成交价格(万元):    255.000000
分期支付约定
支付期号 约定支付日期 约定支付金额(万元) 备注
1、根据挂牌出让方案要求,出让地块拟建项目产业类型为工业用地(确定该工业用地的产业类型为化妆品制造)。 2、环保技术指标:a、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b、禁止使用燃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和导热油炉等燃烧设施,禁止燃用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生物质等燃料;c、禁止建设生产车间(指含易挥发性物质或粉尘类车载车间)采用轴流风机通风,必须采用可靠的尾气集中收集与处理系统。配套涂装项目,其水性涂料等低排放VOCs含量涂料占总涂料使用量比例不得低于80%。d、禁止排放重金属等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厂房建设必须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e、禁止在交通干线两侧4类声环境功能区内规划建设声环境敏感建筑,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f、工艺废水、生活废水必须处理达标后(CODCr≤500mg/L、BOD5≤250mg/L、SS≤250mg/L)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禁止废水直接排放到地表或附近水体; 3、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由佛冈县土地开发储备局向受让人按现状现场移交土地。 4、交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建设,3年内必须竣工并投入使用。 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规划建设局核发的规划文件(编号:广佛规-GH24-04)要求开发建设上述地块,不得将未达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法律要求转让条件的项目地块进行转让。
土地使用权人:    佛冈万洋众创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约定容积率:
下限: 1.500 上限: 4.000
约定交地时间:    2024-12-28
约定开工时间:    2025-12-28 约定竣工时间:    2028-12-28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    佛冈县人民政府 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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