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广水市2021—25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2288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应山办事处三里河社区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600 | 建筑密度(%): | ≤16.9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2288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2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14721BB0559 | |||
起始价: | 2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1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1月24日 | ||||
备注: 1、本宗地按现状出让,水电由竞得人自行解决。临规划路的人行道硬化及绿化由竞得人按城市规划要求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宗地交易和建设期间涉及的各种税费依照相关规定办理。2、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我局确认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3、成交后,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的成交价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50%,剩余部分一年内付清。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没收定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自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交付土地并动工建设,三年内建设竣工。5、本宗地竞买保证金1200万元,其中定金480万元。6、本宗地出让不设底价。7、本宗地内的建筑物、附着物由竞得人负责拆除,并承担相关费用。 |
宗地编号: | 广水市2021—18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24704.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城郊办事处跑马村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600 | 建筑密度(%): | ≤25.7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39.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24704.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14724BA0362 | |||
起始价: | 395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1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1月24日 | ||||
备注: 1、本宗地按现状出让,水电由竞得人自行解决。临规划路的人行道硬化及绿化由竞得人按城市规划要求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宗地交易和建设期间涉及的各种税费依照相关规定办理。2、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我局确认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3、成交后,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的成交价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50%,剩余部分一年内付清。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没收定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自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交付土地并动工建设,三年内建设竣工。5、本宗地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其中定金790万元。6、本宗地出让不设底价。7、本宗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商业用途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用途出让年限为70年。 |
宗地编号: | 广水市2021—19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42125.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城郊办事处城西村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420 | 建筑密度(%): | ≤27.6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21.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42125.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9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09324BA0008 | |||
起始价: | 57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1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1月24日 | ||||
备注: 1、本宗地按现状出让,水电由竞得人自行解决。临规划路的人行道硬化及绿化由竞得人按城市规划要求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宗地交易和建设期间涉及的各种税费依照相关规定办理。2、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我局确认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3、成交后,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的成交价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50%,剩余部分一年内付清。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没收定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自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交付土地并动工建设,三年内建设竣工。5、本宗地竞买保证金2900万元,其中定金1140万元。6、本宗地出让不设底价。7、本宗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商业用途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用途出让年限为7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26日 至 2025年01月22日 到 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223.75.160.196:9000/index.do?ChildSiteId=420903)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26日 至 2025年01月22日 到 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223.75.160.196:9000/index.do?ChildSiteId=420903)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2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29日 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223.75.160.196:9000/index.do?ChildSiteId=420903)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广水市2021—25号地块 号地块:2025年01月15日 08时00分 至
2025年01月24日 10时00分;
广水市2021—18号地块 号地块:2025年01月15日 08时00分 至
2025年01月24日 10时00分;
广水市2021—19号地块 号地块:2025年01月15日 08时00分 至
2025年01月24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此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外的其他形式的申请。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广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原件。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买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书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确认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与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十日内方可与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经审查,竞得人不符合本出让公告、出让规则等文件规定,其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买前请认真阅读《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说明》等文件。
3、竞买人可登录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223.75.160.196:9000/index.do?ChildSiteId=420903)查询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
4、竞买人必须持北京数字认证中心办理的数字证书,在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网上交易系统主页按要求注册成为系统会员后方能参与竞买活动。会员注册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5、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新型电子政务服务模式的快速推进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给竞买人提供更便捷的服务,网上交易系统改为保证金网银支付模式,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不再需要与银行账户签约。竞买人可通过企业网上银行在规定时限内向系统自动生成的随机子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取竞买资格并参与网上挂牌。
6、竞买保证金账号:790201040001438+子账号;
开户单位:广水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农行广水市支行;
(二)特别说明:
1、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能参加本次出让活动。违约人将被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不诚信用户不得参加随州市任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2、竞得人必须按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3、用地范围以宗地规划红线图为准,规划条件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用地条件以出让方案为准。图文资料凭数字证书进入(http://223.75.160.196:9000/index.do?ChildSiteId=420903)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
4、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系统开始限时竞价,如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限时竞价规则由系统自动确认是否成交。
(三)杜绝竞买人利用我局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场所或电脑设备进行报名、竞价。
(四)如果在使用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或者咨询本次出让宗地信息,请与以下工作人员联系。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应山三环路652号
联
系 人:王文武
联系电话:6298500
开户单位:广水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农行广水市支行
开户账号:790201040001438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