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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陆自然告字[2024]015号)
发布时间:2024-12-26|行政区:陆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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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陆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陆自然告字[2024]015号)
陆自然告字[2024]015号      2024年12月26日
       经陆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陆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7(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028 宗地总面积:  27005.14平方米 宗地坐落:  陆川县大桥镇大垌村,马盘一级公路东侧,纬六路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35.000
绿化率(%):  3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排水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排水用地  27005.1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723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501024BA0777
起始价:  723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01月24日
宗地编号:  2023-123 宗地总面积:  67901.53平方米 宗地坐落:  陆川县大桥镇大垌村,马盘一级公路东侧,纬六路南侧,纬九路北侧地块ZX-03-33.1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4.500 建筑密度(%):   ≤32.000
绿化率(%):  30.000≤ 建筑限高(米):   ≤6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67901.53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96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501023BA0679
起始价:  4965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01月24日
宗地编号:  2024-030 宗地总面积:  3279.61平方米 宗地坐落:  陆川县马坡镇马坡街、镇南路南侧、村道西侧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5.000 建筑密度(%):   ≤68.000
绿化率(%):  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3279.61
投资强度:   保证金:  51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501024BA0779
起始价:  51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01月24日
宗地编号:  2024-025 宗地总面积:  22775.84平方米 宗地坐落:  陆川县米场镇南中村,马盘一级公路东侧地块A02-16.1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300≤ 并且 ≤3.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22775.84
投资强度:  935万元/公顷 保证金:  8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504024BA0681
起始价:  85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01月24日
宗地编号:  2024-029 宗地总面积:  6895.52平方米 宗地坐落:  陆川县珊罗镇珊罗村,龙珠路西侧地块C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4.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6895.52
投资强度:   保证金:  7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501024BA0780
起始价:  70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01月24日
宗地编号:  2023-054 宗地总面积:  687.34平方米 宗地坐落:  陆川县清湖镇(清湖村)清湖街,福寿路东侧,清龙街北侧地块D-8-01.1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3.900 建筑密度(%):   ≤64.000
绿化率(%):  0.000≤ 建筑限高(米):   ≤21.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687.3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32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504023BB0675
起始价:  32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01月24日
宗地编号:  2024-031 宗地总面积:  897.51平方米 宗地坐落:  陆川县温泉镇温泉村,西滨中路与金穗街交汇处LC06-04-48.1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6.100 建筑密度(%):   ≤78.000
绿化率(%):  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897.51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3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501024BA0781
起始价:  130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01月24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以下3种情形的除外: 1.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 2.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相关人员。 3.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 (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2.申请人在提供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时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材料。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01月22日陆川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陆川县城温泉大道中、向阳路口往南100米)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01月22日陆川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陆川县城温泉大道中、向阳路口往南100米)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2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22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陆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开标室(三)(陆川县温泉镇陆兴北路兴达一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028 号地块:2025年01月15日 09时00分2025年01月24日 10时00分;
          2023-123 号地块:2025年01月15日 09时00分2025年01月24日 10时00分;
          2024-030 号地块:2025年01月15日 09时00分2025年01月24日 10时00分;
          2024-025 号地块:2025年01月15日 09时00分2025年01月24日 10时00分;
          2024-029 号地块:2025年01月15日 09时00分2025年01月24日 10时00分;
          2023-054 号地块:2025年01月15日 09时00分2025年01月24日 10时00分;
          2024-031 号地块:2025年01月15日 09时00分2025年01月24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出让活动期间,获得竞买人资格的须填写报价单书面进行报价,不接受口头、电话等方式的报价。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出让起始价(起叫价)、竞买保证金和增加幅度币种为人民币。本次出让地块首次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以后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低于该地块的增价幅度(增价幅度应为以万元为单位的整数)。 (四)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出让土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及配套设施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出让宗地成交后,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七)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均按现状出让,竞得人实际可使用的土地面积为出让宗地面积,并按出让宗地面积计算规划指标及办理不动产权证。 (八)工业项目用地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土地用途,须由政府收回重新出让。 (九)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如申请书未明确上述内容,则不能以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照约定成立新公司后,出让人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十一)本期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陆川县城温泉北
  联 系 人:伍女士
  联系电话:0775-7232605、7273539
  开户单位:陆川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广西陆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552712010112096970

陆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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