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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屯国土让告字[2010]9号)
发布时间:2010-09-26|行政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屯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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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屯国土让告字[2010]9号)
屯国土让告字[2010]9号    发布时间:2010-9-26

    经屯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屯昌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10-009-1 宗地面积:  13348.5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屯昌县屯城镇东风西路北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4.6 建筑密度(%):  ≤6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60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925万元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10-009-1宗地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商业广场用地),其中:商服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10-009-2宗地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游泳馆用地)。10-009-1和10-009-2两宗地捆绑整体拍卖。
宗地编号:  10-009-2 宗地面积:  5280平方米 宗地坐落:  屯昌县屯城镇环东二路东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8 建筑密度(%):  ≤55
绿化率(%):  ≥25 建筑限高(米):  ≤21 土地用途:  公共设施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925万元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10-009-1宗地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商业广场用地),其中:商服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10-009-2宗地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游泳馆用地)。10-009-1和10-009-2两宗地捆绑整体拍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25日2010年10月15日海南金鼎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9月25日2010年10月15日海南金鼎拍卖有限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5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0月1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0年10月18日10时00分屯昌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三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屯昌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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