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131028300004GB00026 | 宗地总面积: | 30767.7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幸福路南侧、滨河东路东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3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8.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30767.7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6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100724BA0070 | |||
起始价: | 21275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备注: 因系统原因,本次出让时间以廊坊日报时间为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出让文件《招标出让须知》另有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 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06日 至 2024年06月24日 到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招标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06日 至 2024年06月24日 到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4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6月2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2024年06月25日至
2024年06月25日在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2024年06月26日在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开标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投标申请人可对出让宗地自行现场踏勘。
2本公告如有变更,将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竞买人,并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3宗地范围内的附着物(如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
4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5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鲍女士
联系电话: 18631676191
开户单位: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大厂农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324020122000039652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