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土地出让 > 出让公告 > 招标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DGZGT[2021]9号)
发布时间:2021-09-29|行政区:大厂回族自治县
【字号:【打印】 【关闭】 分享到:
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DGZGT[2021]9号)
DGZGT[2021]9号    2021/9/29

    经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招标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131028300018GB00008 宗地总面积:  32844.3平方米 宗地坐落:  滨河大道北侧、蒋谭东三路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54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32844.30 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22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14321BA0068
 场地平整:能随时入场作业 基础设施: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通暖
起始价:  24325万元 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出让文件中《招标出让须知》另有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 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09月30日2021年10月26日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内西门二层) 获取 招标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1年09月30日2021年10月26日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内西门二层)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10月27日10时15分 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 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0月27日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内西门二层) 进行。2021年10月27日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内西门二层)第一开标室开标。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投标申请人可对出让宗地自行现场踏勘。
     (2)本公告如有变更,将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竞买人,并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3)宗地范围内的附着物(如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
     (4)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5)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内西门二层)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739285696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承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