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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泉自然资告字〔2023〕13号)的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8|行政区:泉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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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2日,我局在《泉州晚报》第3版、中国土地市场网以及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字202313号)公告,现就有关内容变更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第(二)条相关要求第7点中调整为2023–1号地块配建幼儿园装修标准按室内不低于每平方米1600元、室外不低于平方米1100元标准进行建设,且具体装修方案应与鲤城区教育局协商一致,经验收合格后再移交鲤城区教育局。丰2023-4号地块配建幼儿园装修标准按室内不低于每平方米1600元、室外不低于平方米1100元标准进行建设,且具体装修方案应与丰泽区教育局协商一致,经验收合格后再移交丰泽区教育局。

二、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2392717时前(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拍卖起始时间顺延至2023928900

原公告的其它事项不变。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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