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关于宁安镇新建村一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受宁安镇新建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经县人民政府审查同意,现就宁安镇新建村一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宁安镇新建村宁地(J)〔2023〕-2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宁地(J)〔2023〕-2号位于宁安镇规划区:东至硬化路、南至新建村居民点、西至新建村空地、北至新建村冷库,拟出让面积7043平方米(合10.56亩),出让条件为净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规划指标:建筑密度30%-50%,容积率≥1.1,绿地率15%-20%。出让起始价100.72万元(143元/平方米),竞买保证金100.72万元。成交价款不包含契税。
二、土地交易方式
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自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26日。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16日至2023年7月24日到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信息必须一致,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16:30),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3年7月24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在挂牌期间,竞买人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竞买,最后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竞买结束5日内,竞得人到中宁县宁安镇新建存村级活动场所与宁安镇新建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成交确认书》,其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出让价款,并按《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中宁县宁安镇新建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中宁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土地挂牌时间:2023年7月16日至2023年7月26日。
2. 竞价方式采取线上竞价的方式。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4.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五、联系人、联系方式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联系人:戴女士、李女士 电话:0951-6891025、6891023
2.出让人地址: 中宁县城新区消防大队东侧;
联系人: 董女士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955 - 5033806。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