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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大自然资规出字[2025]21号)
发布时间:2025-11-06|行政区:大名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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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大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大自然资规出字[2025]21号)
大自然资规出字[2025]21号      2025年11月06日
       经大名县人民政府批准,大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5]059 宗地总面积:  3020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兴大街东、西门外大街北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500 建筑密度(%):   ≤2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54.000
主要土地用途: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30207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53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22525BA0020
起始价:  4531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1月06日2025年11月25日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1月06日2025年11月25日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1月25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11月26日 10时00分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大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二)公示期结束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地块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本次出让不再进行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进行踏勘。 (四)出让宗地为现状土地,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五)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出让文件,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其他详细内容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350331959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大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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