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HTC-(2025)-5号 | 宗地总面积: | 825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华宁县宁州街道办事处甸尾社区居委会西菜园居民小组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825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2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306025BA0015 | |||
起始价: | 1745万元 | 加价幅度: | 17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报名竞买,均可申请参加,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竞买人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报名竞买同一宗地。
(三)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四)同一名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网上报名名称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五)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六)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七)根据《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发改财金〔2016〕2798号)和《关于转发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的通知》(云发改财金〔2017〕708号)文件精神,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http://yunnan.chinatax.gov.cn)或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对失信主体在确定土地出让时予以参考,进行必要限制;对信用修复的失信主体解除限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6月14日 至 2025年07月03日 到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包含拍卖出让公告、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事项)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6月14日 至 2025年07月03日 到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3日 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7月03日 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7月04日 10时00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受华宁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承办具体拍卖出让相关事务。详情参阅宗地拍卖出让文件或向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咨询。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华宁县宁州街道办事处宁荣街9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0877-5016077
开户单位:华宁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