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PY-2025-3 | 宗地总面积: | 51493.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德馨路与南环路交叉口东北侧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3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48919.07 | ||||||
| 零售商业用地 | 2574.69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041.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111425BA0001 | |||
| 起始价: | 10041.2万元 | 加价幅度: | 154.48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个人不得参与竞买住宅用地。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在平舆县境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 欠缴土地出让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他竞买资格要求按照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34号、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登录方式详见出让须知)。凡在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该宗地《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2月27日 至 2025年03月18日 到 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2月27日 至 2025年03月18日 到 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18日 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3月24日 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3月19日 10时00分在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有关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需提交网上竞得入选人证明和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无误后将竞得入选人确定为竞得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不符合要求的,竞得结果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该宗土地部分为耕地报批,竞得人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一并缴纳耕地开垦费,PY-2025-3号宗地受让人缴纳耕地开垦费56.643136万元;PY-2025-3号宗地耕地占用税113.286272万元由县政府代缴,代缴金额计入最终保留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清河大道北段西侧
联
系 人:党程
联系电话:03962722550
开户单位:平舆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