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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新自然告[2025]7号)
发布时间:2025-02-25|行政区:新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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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新自然告[2025]7号)
新自然告[2025]7号      2025年02月25日
       经新河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5)23号 宗地总面积:  10601平方米 宗地坐落:  308国道西侧,白杨林村南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5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36.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10601
投资强度:  4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1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04725BA0010
起始价:  211万元 加价幅度:  2万元
备注: 1、该地块涉及违法用地罚没物品(硬化路面面积2490平方米、彩钢厂房7487.8平方米,评估结果724.6861万元),按评估结果与土地一并处置。待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须成交后5日内将处置价款交至财政专户。 2、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空中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3、该地块要严格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进行开发建设,具体指标要求如下: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2.亩均税收≥20万元。3.亩均产值≥400万元。4.容积率≥1.5。5.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70吨标准煤/万元。6.环保标准应符合空间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及行业准入标准。
宗地编号:  (2025)24号 宗地总面积:  567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安街以东、堂阳路南侧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5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36.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5679
投资强度:  4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04725BA0011
起始价:  150万元 加价幅度:  2万元
备注: 1、该地块涉及违法用地罚没物品(硬化路面面积2000平方米、彩钢厂房1100平方米,评估结果107.01万元),按评估结果与土地一并处置。待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须成交后5日内将处置价款交至财政专户。 2、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空中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3、该地块要严格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进行开发建设,具体指标要求如下: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2.亩均税收≥20万元。3.亩均产值≥400万元。4.容积率≥1.5。5.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70吨标准煤/万元。6.环保标准应符合空间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及行业准入标准。
宗地编号:  (2025)26号 宗地总面积:  6219平方米 宗地坐落:  英雄路以北、东环路东侧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5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36.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6219
投资强度:  4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27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04725BA0013
起始价:  127万元 加价幅度:  2万元
备注: 1、该地块涉及违法用地罚没物品(硬化路面面积1000平方米、彩钢厂房960平方米,砖混平房200平方米,评估结果33.276万元),按评估结果与土地一并处置。待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须成交后5日内将处置价款交至财政专户。 2、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空中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3、该地块要严格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进行开发建设,具体指标要求如下: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2.亩均税收≥20万元。3.亩均产值≥400万元。4.容积率≥1.5。5.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70吨标准煤/万元。6.环保标准应符合空间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及行业准入标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需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2、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造成土地闲置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2月25日2025年03月17日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2月25日2025年03月17日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17日 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3月17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3月18日 10时00分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惠招标资料上传时间截止到2025年3月17日中午12:00。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河县迎宾街东侧
  联 系 人:张女士、赵女士
  联系电话:0319-4782725、4988606
  开户单位: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北邢台新河县支行
  开户账号:13001658008050506465

新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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