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丽水市丽阳街与括苍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2596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丽阳街与括苍路交叉口西北侧 |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850≤ 并且 ≤1.95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4015 | ||||||
| 零售商业用地 | 1025 | ||||||
| 消防用地 | 923 |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04225BA0009 | ||
| 起始价: | 25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备注: 交易系统推送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3月03日 至 2025年03月12日 到 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3月03日 至 2025年03月12日 到 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12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3月12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3月13日 10时00分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丽水市北苑路192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8-2381372
开户单位: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自行选定的银行
开户账号: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