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灵山土出字(2025)7号 | 宗地总面积: | 65662.0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灵山县十里电子信息产业园B2地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1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65662.05 | ||||||
投资强度: | 7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8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502224BA0079 | ||
起始价: | 988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竞买人范围及其他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二)申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具有下列材料方可参与竞买:
1、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申请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项目环评意见。
三、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钦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则(试行)》、《灵山县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手册》和该宗地的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请登录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qinzhou.gov.cn)进入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灵山县)入口查阅。
本次公告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2月11日,申请竞买人须在2025年2月11日上午12时之前通过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按规定提交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必须在2025年2月11日上午12时之前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
四、本次网上拍卖起始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9时(9时-10时为自由竞价时间,10时起进入限时竞价时间)。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拍卖同时在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系统、中国土地市场网、县政务公开平台、《广西法治日报》和灵山电视台发布。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本次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灵山县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低于底价的除外。
七、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出让人有权及时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由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具体承办。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为准。
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咨询南宁航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684711159 周工;业务咨询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所联系电话:(0777)6428210、6428221。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4日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1月14日 至 2025年02月11日 到 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1月14日 至 2025年02月11日 到 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1日 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2月11日 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2月13日 09时00分在灵山县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灵山县三海街道文峰路39号
联
系 人:黄 澄 罗 斌
联系电话:07776428221 07776428210
开户单位: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