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SP-2455 | 宗地总面积: | 37252.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尖草坪区,柏板路以西,镇城大街以南,规划路以东、以北 |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一类工业用地 | 37252.1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5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418524BA0051 | |||
| 起始价: | 252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备注: 宗地按现状公开出让。出让用途:M1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该地块为并自然资条〔2021〕第0003号地块二。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宗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企业竞得土地后,实行双合同管理,即分别与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太原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签订《太原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地”项目投资建设合同》。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2日 至 2024年12月24日 到 太原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事务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号太原国土大楼一层)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2日 至 2024年12月24日 到 太原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事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 1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25日 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26日 09时30分在太原国土大楼三层(太原市金刚堰路2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报名时间为工作日。
(二)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三)若有变更另行告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金刚堰路2号
联
系 人:张楠
联系电话:0351-358660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