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湘阴网挂(2025)03号 | 宗地总面积: | 5632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湘阴县洋沙湖镇键铭大道北侧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56322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26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306325BA0009 | |||
| 起始价: | 252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2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5月08日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须承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提供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08日 至 2025年05月06日 到 http://222.242.228.198:9094/portal/index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28日 至 2025年05月06日 到 http://222.242.228.198:9094/portal/index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6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5月15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http://222.242.228.198:9094/portal/index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湘阴网挂(2025)03号 号地块:2025年04月28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08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见《湘阴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登陆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http://222.242.228.198:9094/portal/index)点击交易平台进入国土资源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二)竞价规则:系统进入限时竞价期,竞买申请人应当在系统显示的4分钟倒计时内提交报价。系统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则再顺延一个新的4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4分钟倒计时截止时,系统会自动关闭限时竞价中的报价通道,确认当前系统接受的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竞买价,并确定最高报价者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
(三)交款时间: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付50%,余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四)交地时间:缴清全部价款后一个月内。
(五)动工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六)竣工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七)交地条件:现状交付。
(八)特别说明:(1) 宗地网上成交后,竞得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来湘阴县自然资源局进行竞买资格的后审,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竞得人将撤销其网上成交结果。资格审核通过后竞得人与湘阴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预期视同竞得人自动放弃,土地成交价款不予退还;(2)具体规划要求见2025年3月19日湘阴县自然资源局《洋沙湖镇键铭大道北侧地块规划条件》湘阴县自然资规字【2025】19号,容积率≥1.0(不得建设单层厂房,特殊工艺除外);(3)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或保证金,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出让并由竞得人赔偿相关损失;(4)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认真实地察看并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异议,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湘阴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申请一经提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土地储备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5)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逾期未上报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的通知》中规定:对出让公告自保证金缴纳截止之日起超3个月或成交公示截止超一个月的土地,不允许录入土地出让电子合同,竞得人在竞得宗地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湘阴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造成电子出让合同签订不了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6)该宗地属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用地,竞买人必须到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咨询相关政策,并能达到其对该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各项要求及指标(详见该地块招商引资合同),方可参与竞买。竞得人如不按该地块招商引资合同的各项要求及指标实施,县土地事务中心将无偿收回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九)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0730-2265078(湘阴县自然资源交易中心)、0730-2966696(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0730-2966861(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非净地出让举报监督电话0731-89991216(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土地利用处)。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湘阴县文星街道新世纪大道北侧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30-2265078
开户单位:湘阴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