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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南宁市公开出让[2025]013号)
发布时间:2025-03-24|行政区:南宁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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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南宁市公开出让[2025]013号)
南宁市公开出让[2025]013号      2025年03月24日
       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450105004213GB00098 宗地总面积:  40747.04平方米 宗地坐落:  海城路北面、同兴路东侧
年限:  50年 容积率:  0.800≤ 并且 ≤2.000 建筑密度(%):  20.000≤
绿化率(%):  10.000< 并且 ≤20.000 建筑限高(米):   ≤40.000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40747.0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89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502125BA0129
起始价:  2444.8224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含)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须包括“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上经营范围须同时具备,并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须由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核确认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报名。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竟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3月24日2025年04月21日http:// zrzyj.nanning.gov.cn/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3月24日2025年04月21日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1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4月21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二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450105004213GB00098 号地块:2025年04月14日 08时00分2025年04月23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
  联 系 人:申婷
  联系电话:0771-4736031
  开户单位: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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