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2025]701 | 宗地总面积: | 5014.7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达茂旗石宝镇石宝村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7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5014.73 | ||||||
| 投资强度: | 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521824BA0091 | ||
| 起始价: | 41.120786万元 | 加价幅度: | 1.504419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3月0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3月13日 | ||||
| 备注: 拟引进产业类别为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投资强度大于等于500万元/公顷,项目在建设中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中关于工业项目建筑系数的规定,项目建筑系数应不低于40%。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2月12日 至 2025年03月11日 到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2月12日 至 2025年03月11日 到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11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3月17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5]701 号地块:2025年03月04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3月13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该宗地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者可对拟出让地块自行踏勘。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市检察院北)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472-6862336
开户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
开户银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
开户账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