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2025-005 | 宗地总面积: | 252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西和县工业集中区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25200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9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07125BA0029 | |||
起始价: | 9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16日 至 2025年05月07日 到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16日 至 2025年05月07日 到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7日 1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5月07日 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5年05月08日 09时00分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网上报价在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西和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3、开发建设必须符合西和县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建设条件意见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4、西和县2025-005号工业“标准地”控制指标及准入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亩均产值≥360万元,亩均税收≥8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25吨标煤/万元;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7%。
5、西和县2025-005号工业“标准地”建设应按照《西和县工业集中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以及《西和县工业集中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要求执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按照规定时间与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签订《西和县工业集中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6、项目开工前,受让人应严格按照履约责任书确定的控制性指标进行设计、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如期建成投产。项目竣工后,用地企业按规定委托联测联核,形成验收结果及相应的报告材料,报请相关部门按照“标准地”验收标准进行协同联动、联合验收。
7、在网上报价过程中,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多报价、少报价、错报价等,造成竞买人无法正常参与竞价活动或造成既定事实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8、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甘肃省西和县工业“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西和县2025-005号)》载明的为准。
西和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西和县滨河西路向阳酒店隔壁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939-6621495
开户单位:西和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