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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宣自然资规开告字[2025]2号)
发布时间:2025-03-31|行政区:宣城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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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宣自然资规开告字[2025]2号)
宣自然资规开告字[2025]2号      2025年03月31日
       经宣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KGY2504 宗地总面积:  7344.7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宣城市青弋江西大道与乐义岗路交叉口东南角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200≤ 建筑密度(%):  50.000≤
绿化率(%):   ≤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7344.74
投资强度:  4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4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204225BA0090
起始价:  198.5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宗地编号:  KGY2503 宗地总面积:  9958.88平方米 宗地坐落:  宣城市极盛路以东、春华路以北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200≤ 建筑密度(%):  50.000≤
绿化率(%):   ≤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9958.88
投资强度:  4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5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204225BA0089
起始价:  269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执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3月31日2025年04月19日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3月31日2025年04月19日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9日 10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4月19日 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5年04月21日 15时30分安徽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19日,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xuancheng.gov.cn)下载出让文本,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在线提出竞买申请,经审核通过,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9日10:30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25年4月27日17:3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25年4月19日12:00时前由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3、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起始价总额),每次增价幅度1万元/次(或1万元的整倍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公开出让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25年4月21日15:30时 挂牌时间:2025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17:30时 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15:30时 拍卖(挂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5.出让地块具体出让范围以出让红线图为准,出让面积以资质测绘单位实测为准,具体出让信息及要求以出让文件为准。 6.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书面提出。 7.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对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8.土地竞得人需在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逾期不能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出让方将取消竞得资格,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出让合同后,逾期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鳌峰西路78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632626950
  开户单位: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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