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2026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文本
永嘉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六年三月
永嘉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文 本)
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产管理法》、《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 号)、《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省政府令第3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等法律政策规定,并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及《温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事项的通知》,结合温州市关于实施“强城行动” 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三极的意见、永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永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土地市场发展状况等,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按照“拥江融入、产城融合”的总体思路,坚定不移推进工业强县、趁势而上推进城市蝶变、持续发力推进全域旅游,加快打造温州融杭接沪北大门,全力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县,努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中国现代化山水名城、长三角诗意栖居之地、温州大都市区新中心。2026年永嘉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严格锚定国家土地供应及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主线,紧扣“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质增效”总体要求,深度融合永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五五” 规划目标、2026 年城市建设核心思路与重点任务,坚守“供需平衡、有保有压”两大核心原则,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需求引导供给”为根本基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引领,以统筹各类用地、优化区域布局为核心目标,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统筹住宅用地供应布局,始终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出发点与落脚点,全力支撑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精准调控商服用地供应规模与结构,强化工业用地要素保障效能,科学核定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空间布局、供应时序及供地方式,全面推动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深度协同,持续增强政府土地宏观调控能力。
2026年度永嘉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控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与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优先保障存量建设用地与闲置土地供应,精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全面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与集约度,推动土地资源集约配置、产业项目集聚发展、城市功能集中布局,助力经济社会转型提质。
2.供需平衡原则。立足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精准研判各类用地需求规模与结构,深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与需求总量的分析预测,构建“供给制约、需求引导”的动态调控机制,科学统筹土地供应规模、结构与时序,实现土地供需动态平衡、精准适配。
3.有保有压原则。坚持人民至上,聚焦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与民生福祉改善,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保”字当头,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合理确定城镇村建设新增用地规模,支撑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压”字为要,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等低效产业用地规模,积极引导土地资源向高端制造业、高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集聚,重点向大项目、龙头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倾斜;拓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给渠道,满足不同群体多元化住房需求。
3.城乡统筹原则。锚定高能级打造温州大都市区副中心城市目标,纵深推进市域一体化发展,持续深化空间治理现代化,刚性落实“一主、两副、多点”城镇体系格局,强化中心城区与 “两市一县” 统筹协调机制;全面对标温州 “四大振兴”“强城行动” 部署,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以 “千万工程” 经验赋能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区域联动、城乡统筹发展,推动中心城区、开发区、重点功能区块、新农村协同发展,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4.从严从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范土地供应全流程管理,积极探索土地出让方式优化创新路径;严格落实土地使用标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土地执法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筑牢土地管理规范防线。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永嘉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224.8168公顷左右。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永嘉县2026年用地申报建设用地总量为224.8168公顷,见表1,从中可以看出,商服用地量为51.7951 公顷,占用地总量的23.04%;住宅用地量为20.5876 公顷,占总量的9.16%(商品房用地18.3654公顷,其他住宅用地2.2222 公顷);工矿仓储用地量为78.5959 公顷,占总量的34.9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9.7289 公顷,占总量的13.22%;交通运输用地41.4492 公顷,占总量的18.4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188 公顷,占总量的0.72%;特殊用地1.0413 公顷,占总量的0.00%。
表1 2026年计划供应土地情况表
![]() |
单位: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
表2 2026年计划供应土地空间分布情况
|
镇(县)属 |
面积(公顷) |
比例(%) |
|
永嘉县 |
224.8168 |
100 |
|
瓯北街道 |
6.8293 |
2.92 |
|
三江街道 |
10.668 |
4.75 |
|
桥头镇 |
8.703 |
3.72 |
|
桥下镇 |
9.8122 |
4.19 |
|
乌牛街道 |
37.7293 |
16.11 |
|
黄田街道 |
37.4794 |
16.00 |
|
南城街道 |
44.9282 |
19.98 |
|
东城街道 |
8.7167 |
3.72 |
|
北城街道 |
22.9999 |
9.82 |
|
金溪镇 |
1.8804 |
0.80 |
|
沙头镇 |
0.4967 |
0.21 |
|
岩头镇 |
0.6520 |
0.28 |
|
大若岩镇 |
8.0516 |
3.44 |
|
碧莲镇 |
4.6173 |
1.97 |
|
岩坦镇 |
0.2000 |
0.09 |
|
云岭乡 |
21.0528 |
8.99 |
表3 2026年计划供应土地类型分布情况
单位:%
|
供地类别 |
分布情况 |
比例 |
|
总量 |
瓯北街道、三江街道、桥头镇、桥下镇、乌牛街道、黄田街道、南城街道、东城街道 |
87.06 |
|
住宅用地 |
南城街道 |
82.03 |
|
商服用地 |
三江街道、桥下镇、黄田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 |
86.77 |
|
工矿仓储用地 |
瓯北街道、桥头镇、桥下镇、乌牛街道、黄田街道、东城街道 |
77.74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桥头镇、云岭乡 |
85.84 |
|
交通运输用地 |
南城街道、北城街道、大若岩镇 |
8453 |
|
水域与水利设施用地 |
乌牛街道 |
100 |
|
特殊用地 |
桥下镇 |
100 |
1、商服用地 供地集中在三江街道、桥下镇、黄田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黄田街道供应量最大为22.7333公顷,占商服用地总量的43.89%;其次为三江街道用地量为8.7553公顷,占商服用地总量的16.90%;桥下用地量为5.1333公顷,占商服用地总量的9.91%;其余分布在瓯北街道、南城街道、东城街道、金溪镇、大若岩镇、碧莲镇、岩坦镇、云岭乡,用地量共15.1731公顷,占商服用地总量的29.29%;其余乡镇或重点功能区暂无供应计划。
2、工矿仓储用地 供地集中在瓯北街道、桥头镇、桥下镇、乌牛街道、黄田街道、东城街道。乌牛街道供地量最大为32.8667公顷,占工矿仓储用地总量的41.82%;其次为南城街道用地量17公顷,占工矿仓储用地总量的21.63%;黄田街道用地量为10.8667公顷,占工矿仓储用地总量的13.82%;其余分布在瓯北街道、桥头镇、桥下镇、东城街道、沙头镇,用地量共17.8626公顷,占工矿仓储用地总量的22.73%;其余乡镇或重点功能区暂无供应计划。
3、住宅用地 南城街道住宅用地供应量为16.8889公顷,占住宅供地总量的82.03%;瓯北街道、三江街道、东城街道住宅用地供地量为3.6987公顷,占住宅用地总量的17.97%;其余乡镇或重点功能区暂无供应计划。
4、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服务用地 供地集中在云岭乡,供应量为19.8508公顷,占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服务用地总量的66.77%;其次为桥头镇用地量为5.6693公顷,占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服务用地总量的19.07%;其余分布在三江街道、乌牛街道、南城街道、岩头镇、碧莲镇,用地量共4.2088公顷,占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服务用地总量的14.16%;其他乡镇或重点功能区暂无供应计划。
5、交通运输用地 供地集中在南城街道、北城街道、大若岩镇。主要为南城街道、北城街道、大若岩镇供应量最大为35.0368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总量的84.53%;其余分布在黄田街道、乌牛街道,用地量共6.4124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总量的14.47%。其他乡镇或重点功能区暂无供应计划。
6、水利及水利设施用地 供地量集中在乌牛街道,用地量为3.3498公顷;其他乡镇或重点功能区暂无供应计划。
7、特殊用地 供地量集中在桥下镇,用地量为1.0413 公顷;其他乡镇或重点功能区暂无供应计划。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2026年度永嘉县的用地项目主要分布在发展较快的经济重镇,工矿仓储用地聚集明显。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为进一步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进资源、资金、资产要素优化配置,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省政府令第343号)、《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意见行动计划(2022—2025)》(浙自然资发〔2022〕1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5〕3号)、《关于印发温州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4+1”重要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践行“八八战略”,认真落实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市委做强“一圈一极一中心”目标要求,紧扣“人产城融合 农文旅共富”主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全力当好红色根脉的守护者、融杭接沪的桥头堡、拥江发展的排头兵、转型发展的竞跑者、共富先行的样板地,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永嘉新篇章。
(一)全力扩内需稳增长,着力提振信心增强预期
激发消费潜能。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协同推进,实施消费场景打造三年行动计划,发展悦己经济、赛事经济、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宠物经济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深化与省属国有企业大宗合作,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
扩大有效投资。坚持“招大引强、引小培优、增资扩产”并举,用好“招商十招”,进一步拓宽招商视野、创新招商方式、完善招商链条。
强化要素支撑。全面承接落实中央和省一揽子经济政策,力争更大份额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两重”“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政策资金。强化用地保障,加快东城、桥下 2 个矿地综合开发项目,全年出让工业用地800亩以上、商住用地600亩以上,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000亩、盘活存量土地400亩、低效用地再开发500 亩。
(二)全力优结构促转型,着力构建特色产业集群
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坚定不移推进工业全域治理,开展工业“标准地”达产验收行动,启动瓯北钢材木材市场、桥头白垟等连片老旧工业园区改造。加速泵阀、鞋服、电气、教玩具等传统优势产业焕新升级。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坚持以场景驱动拓展新领域新赛道,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依托“绿电+储能”,延伸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全面推进车联网数据监测平台打造,全力推动九识无人货运车制造基地落地永嘉;放大“全域 84%范围均为适飞区”优势,加快布局建设低空新型基础设施。坚持“人工智能+”赋能,深化鞋服垂类大模型应用,加快泵阀垂类大模型打造。
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坚持服务业扩能提质发展,做强商贸、金融、物流、软件信息等大服务业体系,培育服务型制造、人力资源、文旅文化、品牌运营、设备租赁等五大营利性服务业。推动龙头企业工服分离、县属国企服务业实体运营,加快建设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打造黄田省级现代物流园区。
(三)全力提能级优品质,着力展现拥江发展新貌
强化区域协同发展。以交通联通扩大朋友圈、拓展经济圈,深化合温高速、乐永青高速、637 国道前期,力争开工 325 省道乌牛至东岸段、昆茗公路,提速建设 330国道林福至青田公路,构建与青田、乐清、仙居、缙云、黄岩等地区合作发展新机制,推动基础设施共建、生态环境共保、产业经济共进。
提速建设“一城两区”。瓯江北岸地标新城加快瓯北、乌牛104 以北等重点片区详细规划编制,开工建设温州北站高铁新城TOD 片区项目,以旅游城市标准提升中心城区品质,全面融入瓯江新城、西部时尚城。西部产业新区提速建设金桥隧道,推动桥头纽扣产业迭代升级,打响桥下产学研游一体教玩具特色小镇品牌,加快金溪特色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楠溪旅游新区加快“雁楠、岩枫、云鹤”三个一体化发展,全力推动北部山区绿色崛起。
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一体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加快三江世界贸易港等一批地块出让,开工建设三江浦东地块,试点推进老旧房屋“以旧换新”,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四)全力创品牌优生态,着力打造文旅融合标杆。
提速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决战决胜楠溪江5A景区创建,加快芙蓉山庄、耕读小院等重点接待设施改造提升,一体完善旅游基础配套、交通接驳与营销体系。
推动文化创新发展。深化文化建设“八大行动”,落细落实永昆保护措施,打响“永嘉有戏”品牌。推进瓯窑小镇市场化运营,打造温州“海丝名城”重要节点。充分挖掘城乡“金边银角”,建好一批运动空间、主题公园、文化走廊,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100 场次以上。实施古村落、历史遗迹保护与活化利用 30 处,加快建设永嘉博物馆、永嘉学派馆、山水诗词馆等一批地方文化标识,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双碳”引领,统筹“三优化一提升”,协同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确保单位能耗下降率完成市定目标。
(五)全力缩差距促共富,着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夯实乡村产业基础。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深化“多田套合”工程,实施跨区域土地综合整治。深化“九个一”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建成麦丰预制菜总部基地,加快永嘉生态农业创意园招引,争创“永嘉田鱼”“永嘉早香柚”国家地理标志。
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以发展轴建设为载体,提升4个中心镇、建强13个片区组团重点村,加快构建“核心引领、辐射带动、全域共进”三级发展体系。深化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提升行动,攻坚农房改造、管线序化、村道提升“三大行动”,提高农村自建房审批效率。
拓宽强村富民路径。深化推进全省缩小“三大差距”全域综合试点。深化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提升“共富工坊”“共富市集”增收质效。全域推进闲置农房、水域资源盘活,把更多的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
四、计划的实施及保障措施
(一)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提高实际操作的灵活性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后,不得随意变动。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应当于每季度末前,向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报永嘉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加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能力
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科学编制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和土地储备开发计划,加大土地储备及开发力度,充分挖潜存量用地,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
(三)加强计划实施的沟通协调,建立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和住建等部门应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主动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乡镇(工业园区)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计划实施。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县发改和县住建等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四)建立计划执行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和定期分析制度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县政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及时会同县发改,住建等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五)建立计划执行监督和奖惩制度
各镇人民政府应从自身职责出发,全面落实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建议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镇街和工业园区,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于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益不好、甚至出现违法违纪批地、用地的街镇和工业园区,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削减。
五、计划的实施与监督
本计划经永嘉县人民政府批准,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本计划需在永嘉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依据本计划及时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严格按计划供地,各相关部门应紧密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搞好供地计划的贯彻实施。
六、附表
附表一 永嘉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表二 永嘉县2026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表三 永嘉县2026年度供应计划宗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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