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文本
嵊泗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六年三月
嵊泗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文本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承前启后巩固经济回稳态势的关键之年。为全面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障嵊泗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有效实施,切实统筹土地供需关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盘活存量、挖掘潜力,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努力构建高效、和谐、有序、可持续的土地利用体系,积极发挥土地供应计划的调控引导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国土资发〔2011〕63号)等法律政策规定,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5〕1295号)等具体要求,结合《嵊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嵊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相关要求,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践行“八八战略”,聚力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建设、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促进经济稳进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按照“用优增量、深挖存量、完善结构、优化布局、节约集约,提质增效”的原则,推进项目攻坚、服务增效、改革创新,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各行业用地需求状况,全面调查分析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合理确定2026年度建设用地供应的规模、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配置效率,为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提供精准高效的土地供应保障。
1.供需平衡,规模适度。综合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以及土地供应潜力,合理确定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实行土地供应与存量消化挂钩制度,稳定市场预期,确保土地供给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避免过度开发或供不应求的情况。
2.依法规范,有序用地。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合理提高用地门槛,实施引优引强的差别化供地方式,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规范“标准地”出让,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带条件出让、混合用途出让等供地方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土地规范有序利用。
3.规划引领,区域统筹。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按照陆海联动、区域协调、城乡统筹、产城融合的要求,围绕全县发展重点区域和创新平台发展的重大项目加大土地供应力度,统筹推进产业发展,深化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共建共享,引导人口、产业、用地集聚,资源优配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海岛城乡融合、共富共美。
4.增存结合,集约增效。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高效配置有限的新增建设用地空间,提高要素精准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大历史遗留围填海、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闲置土地盘活力度,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持续提升存量土地供应占比、推进存量土地和空间的利用,同时进一步激活农村存量土地资源,加快存量挖潜,实现存量蝶变。
5.精准配置,统筹兼顾。坚持以需定供原则,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住房发展规划、住宅用地供应有关新政策,科学合理确定年度商品住宅用地规模,结合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确定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规模。要加强工业用地保障,确保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
嵊泗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5.6109公顷,其中消化“批而未供”土地5.1502公顷,占比20.11%;2026年预期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5.6266公顷,占比21.97%;盘活存量土地14.8341公顷,占比57.92%。
嵊泗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为2.0746公顷,占总量的8.10%;工矿仓储用地为3.1477公顷(其中物流仓储用地1.4577公顷),占总量的12.29%;住宅用地为0.7694公顷(全部为租赁住宅用地),占总量的3.0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4.6468公顷,占总量的18.14%;交通运输用地14.5334公顷,占总量的56.7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公顷;特殊用地0.4390公顷,占总量的1.72%。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
嵊泗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嵊泗县各乡镇用地供应情况如下:菜园镇用地供应9.6308公顷,占总量的37.60%;洋山镇用地供应9.1744公顷,占总量的35.82%;其他乡镇用地供应总和为6.8057公顷,占总量的26.58%。
单位:公顷
|
区域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合计 |
比例 |
|
菜园镇 |
0 |
3.1477 |
0.7694 |
3.3827 |
2.331 |
0 |
0 |
9.6308 |
37.60% |
|
洋山镇 |
0 |
0 |
0 |
0.4906 |
8.5652 |
0 |
0.1186 |
9.1744 |
35.82% |
|
其他乡镇 |
2.0746 |
0 |
0 |
0.7735 |
3.6372 |
0 |
0.3204 |
6.8057 |
26.58% |
|
合计 |
2.0746 |
3.1477 |
0.7694 |
4.6468 |
14.5334 |
0 |
0.439 |
25.6109 |
100.00% |
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取“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新质生产力的项目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用地需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计划。
1.保证重大基础设施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运行和服务水平。优先确保水路交通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保障设施和节能设施的建设用地供应,适度加大全县交通用地供应,努力缓解全县交通压力;大力支持垃圾处理、防灾减灾工程等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用设施用地供应,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合理保障生态工程建设所需用地,大力改善全县生态环境,建设宜居海岛。
2.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市场实际需求以及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统筹“市场+保障”的住宅用地供应安排。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优化商业办公用地和住宅用地的规模、布局和结构,完善对应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应调节机制。优先安排、应保尽保。要多措并举,统筹盘活各类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3.积极引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保障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优先发展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发展用地需求;优先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供应;强化用地保障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优先确保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要求,从严控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强的项目等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项目用地。
落实嵊泗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空间发展意图和功能定位,坚持区域协调和统筹规划各乡镇发展要求,突出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不断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1.优化中心城区功能和布局。按照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围绕嵊泗县的发展和建设,合理布局各类用地,不断提高各乡镇的服务和支持能力。
2.突出重点做强城市职能。根据嵊泗县发展的要求,围绕港口运输的核心职能,有序安排交通道路、综合供能站等各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土地供应。
3.确保配套产业建设。优先安排核心区域、重点乡镇建设涉及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用地供应,成为推进嵊泗美丽海岛建设的重要保障。
1.严格耕地总量管控,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政策,建设用地地块在具备开发条件、符合规划前提下,努力提高供地率和用地率;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切实加大低效、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集聚区节地示范活动和企业节地挖潜活动;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有效开发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
2.促进产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用地的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和项目实施进度,努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大力支持仓储、物流、临港工业和港航综合配套服务业等港口关联产业所需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益。
3.促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严格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土地使用标准,根据国家及省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通过经济机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工业用地及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改进和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扩大基础设施用地开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完善土地一级开发机制,不断发挥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
2026年3月31日前,经嵊泗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征得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后,将2026年度供应计划及矢量数据通过“浙地智用场景”—“应用工具”—“供应计划编制”报省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后,不得随意变动。因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特殊原因,确需对供应计划进行调整的,可在2026年6月底前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重新报省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具体地块,包括列入当年供应的正式项目和后备项目两部分,实行适度弹性、滚动管理。未列入计划和向社会公布的项目地块,不得供地。
(二)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加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能力
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科学编制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和土地储备开发计划,对近期拟实现供地的区域,主动实施规划并对规划范围内实施规划储备和有时序、有计划的实物储备,切实加强政府在土地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过程中的主导性作用,完善土地储备开发运作模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增加政府土地储备量,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
县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应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主动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各乡镇和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计划实施。各乡镇和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收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县发改等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及时会同县发改等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从自身职责出发,全面落实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乡镇,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中部高予以优先支持。对于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益不好,甚至出现违法违纪批地、用地的乡镇,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削减。
本计划经嵊泗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征得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后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本计划需在嵊泗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依据本计划及时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严格按计划供地,各相关部门应紧密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搞好供地计划的贯彻实施。
单位:公顷
|
县(市、区)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
|
其中物流仓储用地 |
总量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用地 |
|||||||||||||
|
商品住宅用地 |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
公共租赁住房 |
小计 |
|||||||||||
|
1 |
2 |
3 |
3-1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
|
嵊泗县 |
25.6109 |
2.0746 |
3.1477 |
1.4577 |
0.7694 |
0 |
0 |
0 |
0 |
0.7694 |
0 |
0 |
0.7694 |
0 |
4.6468 |
14.5334 |
0 |
0.4390 |
|
占比 |
100% |
8.10% |
12.29% |
— |
3.00% |
— |
— |
— |
— |
— |
— |
— |
— |
— |
18.14% |
56.75% |
0 |
1.72% |
注:1.数据逻辑关系:(1)1=2+3+4+14+15+16+17;(2)4=8+12+13;(3)8=5+6+7;(4)12=9+10+11。
2.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其中,其他住宅用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大类的住宅用地,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
单位:公顷
|
县(市、区) |
合计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用地 |
||||||
|
商品住宅用地 |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
公共租赁住房 |
小计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
嵊泗县 |
0.7694 |
0 |
0 |
0 |
0 |
0.7694 |
0 |
0 |
0.7694 |
0 |
2.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其中,其他住宅用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大类的住宅用地,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
单位:公顷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供应方式 |
计划供应时间 |
备注 |
|
1 |
嵊泗渔港配套建设工程(再生资源消纳站) |
嵊泗县菜园镇中柱山区域 |
1.0868 |
环卫用地 |
协议出让 |
一季度 |
— |
|
2 |
嵊泗县SS-CY-35地块 |
嵊泗县菜园镇关岙村 |
0.4577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招拍挂 |
一季度 |
— |
|
3 |
嵊泗县SS-CY-36地块 |
嵊泗县菜园镇中心渔港南港区 |
1.69 |
二类工业用地兼容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兼容港口码头用地 |
招拍挂 |
一季度 |
— |
|
4 |
嵊泗渔港配套建设工程(东港区渔资堆放地) |
嵊泗县菜园镇金平村 |
0.5923 |
港口码头用地 |
划拨 |
二季度 |
— |
|
5 |
洋山镇大梅山景观平台改造提升工程 |
嵊泗县洋山镇大梅山区域 |
0.1186 |
其他特殊用地 |
划拨 |
一季度 |
— |
|
6 |
洋山镇大梅山北路及排水设施新建工程(大梅山北路新建工程) |
嵊泗县洋山镇大梅山区域 |
3.9596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划拨 |
一季度 |
— |
|
7 |
沈家湾沿山道路建设工程 |
嵊泗县小洋山区域 |
1.0355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划拨 |
一季度 |
— |
|
8 |
东海五渔村基础设施保障工程(鉴真东渡景点提升改造工程) |
嵊泗县五龙乡田岙村 |
0.3204 |
其他特殊用地 |
划拨 |
一季度 |
— |
嵊泗县2026年度供应计划宗地表(正式)(续表1)
|
9 |
嵊泗县SS-HN-02地块 |
嵊泗县花鸟乡花鸟村 |
0.68 |
旅馆用地 |
招拍挂 |
一季度 |
— |
|
10 |
菜园镇天弓路临边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嵊泗县菜园镇 |
0.0833 |
广场用地 |
划拨 |
二季度 |
— |
|
11 |
嵊泗县中柱山危化品码头建设工程(消防配套建设工程) |
嵊泗县菜园镇中柱山 |
0.1766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划拨 |
二季度 |
— |
|
12 |
嵊泗县城镇地下管网提升工程(石子岙市政道路项目) |
嵊泗县菜园镇石子岙区域 |
0.4809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划拨 |
二季度 |
— |
|
13 |
嵊山镇水产品交易中心改造工程 |
嵊泗县嵊山镇箱子岙村 |
0.97 |
商业用地 |
协议出让 |
二季度 |
— |
|
14 |
小洋山北侧项目一期道路 |
嵊泗县小洋山区域 |
3.3900 |
公路用地 |
协议出让 |
二季度 |
— |
|
15 |
洋山镇滩浒村渔用场地建设工程 |
嵊泗县洋山镇滩浒村 |
0.1801 |
港口码头用地 |
划拨 |
二季度 |
— |
|
16 |
嵊泗县洋山连接道路及综合管网改造工程(野鸭咀闸门及沟渠改造工程) |
嵊泗县洋山镇滨海社区和雄洋社区 |
0.0870 |
排水用地 |
划拨 |
二季度 |
— |
|
17 |
洋山镇垃圾堆放点建设工程 |
嵊泗县洋山镇大梅山区域 |
0.0857 |
环卫用地 |
划拨 |
二季度 |
— |
|
18 |
嵊泗县城区地下管网提升工程(马关区域变电站建设工程) |
嵊泗县菜园镇马关中心区域 |
0.0654 |
供电用地 |
划拨 |
三季度 |
— |
|
19 |
嵊泗县菜园镇马迹新村至小关岙公路新建工程 |
嵊泗县马关中心区域 |
0.5431 |
公路用地 |
划拨 |
三季度 |
— |
|
20 |
中柱山一建公司置换地块 |
嵊泗县菜园镇中柱山区域 |
1 |
二类仓储用地 |
协议出让 |
三季度 |
— |
|
21 |
嵊泗县县级综合医院接线道路 |
嵊泗县菜园镇菜圃社区 |
0.7147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划拨 |
三季度 |
— |
|
22 |
嵊泗县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 |
嵊泗县菜园镇菜圃社区 |
0.7694 |
城镇住宅用地 |
划拨 |
三季度 |
— |
|
23 |
嵊泗县LPG储配站建设工程 |
嵊泗县菜园镇中心渔港南港区 |
1.4572 |
供燃气用地 |
划拨 |
三季度 |
— |
|
24 |
嵊泗县SS-SS-02地块 |
嵊泗县嵊山镇陈钱山村 |
0.4246 |
旅馆用地 |
招拍挂 |
三季度 |
— |
|
25 |
海钓游艇维保中心建设工程 |
嵊泗县嵊山镇箱子岙村 |
0.0849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划拨 |
三季度 |
— |
|
26 |
洋山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嵊泗县洋山镇大梅山区域 |
0.3179 |
广场用地 |
划拨 |
三季度 |
— |
嵊泗县2026年度供应计划宗地表(正式)(续表2)
|
27 |
五龙边礁岙至和尚套公路建设工程 |
嵊泗县五龙乡边礁村 |
1.9596 |
公路用地 |
划拨 |
三季度 |
— |
|
28 |
嵊泗黄龙峙岙客运中心建设工程 |
嵊泗县黄龙乡峙岙村 |
0.3 |
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
划拨 |
三季度 |
— |
|
29 |
枸杞乡中心区域至山海奇观道路改建工程 |
嵊泗县枸杞乡区域 |
1.3776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划拨 |
三季度 |
— |
|
30 |
嵊泗县枸杞渔港码头及附属工程 |
嵊泗县枸杞乡奇观村 |
0.2081 |
环卫用地 |
划拨 |
三季度 |
— |
|
31 |
枸杞乡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
嵊泗县枸杞乡奇观村 |
0.2665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划拨 |
三季度 |
— |
|
32 |
枸杞乡贝类配套用房建设工程 |
嵊泗县枸杞乡奇观村 |
0.2140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划拨 |
三季度 |
— |
|
33 |
国网浙江嵊泗县供电公司城区供电服务中心 |
嵊泗县菜园镇小关岙村 |
0.3 |
供电用地 |
协议出让 |
四季度 |
— |
|
34 |
国网浙江嵊泗县供电公司中柱山配套用房 |
嵊泗县菜园镇中柱山区域 |
0.2134 |
供电用地 |
协议出让 |
四季度 |
— |
单位:公顷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供应方式 |
计划供应时间 |
备注 |
|
1 |
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工程 |
嵊泗县菜园镇中柱山 |
1.2332 |
排水用地 |
划拨 |
三季度 |
— |
|
2 |
嵊泗县洋山地下管网改造工程(产业园区道路新建工程) |
嵊泗县洋山镇大梅山区域 |
2.1365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划拨 |
三季度 |
— |
|
3 |
清洁能源宣传展示中心项目 |
嵊泗县菜园镇西城区 |
0.8672 |
科研用地 |
协议出让 |
四季度 |
— |
|
4 |
嵊泗马鞍列岛车客渡码头建设工程 |
嵊泗县嵊山镇泗洲塘 |
0.25 |
港口码头用地 |
划拨 |
四季度 |
— |
|
5 |
嵊泗县小洋山110千伏变电站项目 |
嵊泗县小洋山区域 |
0.4728 |
供电用地 |
协议出让 |
四季度 |
— |
|
6 |
东海五渔村文化设施配套项目 |
嵊泗县五龙乡黄沙村 |
0.5217 |
文化活动用地 |
划拨 |
四季度 |
— |
|
7 |
嵊泗县SS-HL-04地块 |
嵊泗县黄龙乡大岙村 |
0.814 |
餐饮用地兼容零售商业 |
招拍挂 |
四季度 |
— |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