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2025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文本
景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0二五年三月
景宁畲族自治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 应 计 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办[2010]4号)等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县域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土地市场发展状况等,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县委系列会议精神为指引,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毅笃行“丽水之干”,始终把缩小“三大差距”作为主攻方向,坚持“产业兴县”不动摇,奋斗实干、担当作为,走好山区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景宁实践。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和2025年城市建设思路及实施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供给引导需求”为基点,合理安排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合理利用,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闸门作用,以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的转变,保障和促进我县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民生改善,促进城乡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和存量挖潜力度,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促进民生改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三)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坚持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促进中心城区、开发区、重点功能区块、新农村协调发展,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
(四)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积极探索土地出让方式的优化完善,严格土地使用标准,促进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5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5.0226公顷。(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5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11.5899公顷,占比21.1%;商服用地5.4246公顷,占比9.8%;工矿仓储用地14.4392公顷,占比26.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555公顷,占比17.4%;交通运输用地14.0139公顷,占比25.5%。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
2025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含外舍新区和澄照副城)国有建设用地供应52.3659公顷,占供应总量95.2%;县城规划区范围以外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2.6567公顷,占供应总量4.8%。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保证重大基础设施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运行和服务水平。
2、合理确定2025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与结构。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地力度,做到应保尽保、优先供应。
3、积极引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保障优先发展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发展用地需要。
(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
2、促进产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用地的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和项目实施进度,努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
3、促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严格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土地使用标准,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通过经济机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三)促进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工业用地及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改进和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用地开展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试点。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完善土地一级开发机制,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
四、计划的实施及保障措施
(一)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提高实际操作的灵活性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后,不得随意变动。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应于每季度末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计划实施的沟通协调,建立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
发改、住建和国土等部门应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主动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
(三)建立计划执行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和定期分析制度
国土部门应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总结执行情况,定期向县政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及时会同发改、建设等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附件:1、景宁畲族自治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景宁畲族自治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3、景宁畲族自治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备选宗地表。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景宁畲族自治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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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景宁畲族自治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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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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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供地方式 |
计划供应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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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景宁县澄照乡农事服务中心 |
景宁县澄照乡东畔村 |
0.3057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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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浮丘区块市政道路工程 |
景宁县鹤溪街道浮丘村 |
5.0231 |
交通运输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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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省级)澄照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澄照新上变电站电力管道配套工程 |
景宁县澄照乡东升村 |
0.3513 |
交通运输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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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坑镇深垟“两山”转换研学建设项目 |
景宁县东坑镇深垟村 |
0.1525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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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澄照B-3-5-1地块 |
景宁县澄照乡金坵村 |
5.0914 |
工矿仓储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5年5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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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澄照B-3-5-2地块 |
景宁县澄照乡金坵村 |
4.1765 |
工矿仓储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5年5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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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九龙乡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基地 |
景宁县九龙乡王湾村 |
0.19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5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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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景宁畲族自治县梧桐乡和尚尖地块 |
景宁县梧桐乡同兴村 |
0.1207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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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小金州村地块 |
景宁县红星街道小金州村 |
0.3457 |
工矿仓储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5年4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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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金坵村B-01地块 |
景宁县澄照乡金坵村 |
0.4402 |
交通运输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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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金坵村B-02地块 |
景宁县澄照乡金坵村 |
0.3447 |
交通运输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5年4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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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金坵村B-03块 |
景宁县澄照乡金坵村 |
1.4017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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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外舍-城北区块CB-01-01地块 |
景宁县红星街道和兴村 |
4.6271 |
商服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5年6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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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丽水景宁畲族自治县西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景宁科普园(国家公园东大门入口工程) |
景宁县红星街道和兴村 |
1.6772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5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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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外舍区块WJY01-10-01地块 |
景宁县红星街道岗石村 |
3.2422 |
工矿仓储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5年5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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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外舍区块WJY01-10-02地块 |
景宁县红星街道岗石村 |
0.3808 |
交通运输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5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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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东坑镇深垟村A-04地块 |
景宁县东坑镇深垟村 |
0.900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5年10月 |
|
|
18 |
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南片区B-18-A-01地块 |
景宁县鹤溪街道张村村 |
0.1836 |
工矿仓储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5年5月 |
|
|
19 |
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南片区B-18-A-02地块 |
景宁县鹤溪街道张村村 |
0.3004 |
工矿仓储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5年5月 |
|
|
20 |
景宁畲族自治县溪口CB04-01-01地块 |
景宁县红星街道城北村 |
0.2944 |
商服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5年5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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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扫口村U-01地块 |
景宁县鹤溪街道包凤村 |
0.83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5年5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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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浮丘未来社区迁建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
景宁县鹤溪街道包凤村 |
1.1555 |
住宅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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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
景宁县红星街道王金垟村 |
1.1994 |
住宅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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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城南片区C-22地块 |
景宁县鹤溪街道敕木山村 |
0.5031 |
商服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5年6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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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
景宁县鹤溪街道浮丘村 |
1.7077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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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澄照消防救援站建设工程项目 |
景宁县澄照乡东畔村 |
0.7696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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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渤海镇水经济科创中心 |
景宁县渤海镇渤海村 |
0.1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3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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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建设项目 |
景宁县沙湾镇坑头村 |
0.087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10月 |
|
|
29 |
景宁民族创业园文体中心建设项目 |
景宁县澄照乡东畔村 |
0.1243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7月 |
|
|
30 |
景宁县大均水文站现代化建设工程 |
景宁县大均乡伏叶村 |
0.247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9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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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景宁县老钢铁厂区块排水排涝工程 |
景宁县鹤溪街道鹤溪村 |
1.5831 |
交通运输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6月 |
|
|
32 |
茶山路南延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景宁县鹤溪街道鹤溪村、张村村 |
2.7756 |
交通运输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6月 |
|
|
33 |
石印山公用隧道工程 |
景宁县鹤溪街道鹤溪村、红星街道城北村 |
0.8590 |
交通运输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7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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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丽水景宁澄照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景宁县澄照乡东升村 |
0.405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8月 |
|
|
35 |
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省级)红星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景宁县红星街道城北村 |
1.8424 |
交通运输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5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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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外舍-城北片区 CB-01区块 A-03地块 |
景宁县红星街道城北村 |
1.0994 |
工矿仓储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5年6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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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城南片区C-23地块 |
景宁县鹤溪街道敕木山村 |
0.232 |
交通运输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5年7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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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中国畲乡之窗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景宁县大均乡大均村 |
0.0454 |
交通运输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7月 |
|
|
39 |
大赤坑天然急流训练场综合保障站 |
景宁县大均乡大均村 |
0.0404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9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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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惠明茶文化长廊项目 |
景宁县鹤溪街道敕木山村 |
0.3461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5月 |
|
|
41 |
景宁法院澄照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景宁县澄照乡东畔村 |
0.1485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6月 |
|
|
42 |
景宁县渤海镇大搬快聚安置点--梅坑D区建设项目 |
景宁县渤海镇渤海村 |
0.7721 |
住宅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9月 |
|
|
43 |
景宁县澄照乡东升小区 |
景宁县澄照乡东畔村 |
3.0887 |
住宅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6月 |
|
|
44 |
景宁县澄照乡四格小区 |
景宁县澄照乡金坵村 |
5.3742 |
住宅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6月 |
|
|
45 |
城南片区C-24地块 |
景宁县鹤溪街道敕木山村 |
0.1363 |
交通运输用地 |
公开出让 |
2025年7月 |
|
|
|
合计 |
|
55.02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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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景宁畲族自治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备选宗地表
|
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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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供地方式 |
计划供应时间 |
备注 |
|
1 |
|
景宁县红星街道岚山村 |
0.1980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7月 |
|
|
2 |
G235国道景宁畲族自治县超限运输检测站工程 |
景宁县红星街道岭北村 |
0.9492 |
交通运输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8月 |
|
|
3 |
标溪乡花卉科普中心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 |
景宁县标溪乡标章村 |
0.242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7月 |
|
|
4 |
景宁县农村饮用水保障行动(2022-2024)工程 |
景宁县 |
1.3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10月 |
|
|
5 |
景宁县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 |
景宁县 |
0.5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10月 |
|
|
6 |
景宁县鹤溪河防洪治理工程 |
景宁县鹤溪街道张村村和敕木山村 |
4.1275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行政划拨 |
2025年9月 |
|
|
|
合计 |
|
7.3175 |
|
|
|
|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