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P2026-2 | 宗地总面积: | 45740.3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洪湖市经济开发区洪湖大道以东、河岭路(规划)以南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批发市场用地 | 2287.02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43453.32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3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02226BB0015 | |||
| 起始价: | 6971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备注: 1.地块商住比为商业≤5%,居住≥95%; 2.公共配套:按建设规模配套与其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并设置垃圾转运、养老服务(产权无偿移交相关主管部门)、物业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房。地块内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湖北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民政发〔2022〕35号)文件精神执行。 3.本次拍卖出让文件以洪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的文字版本为依据,各互联网站下载的电子版仅做参考,此文件的解释权人属洪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和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8月29日 至 2026年09月17日 到 洪湖市土地交易中心或者湖北省一九一六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8月29日 至 2026年09月17日 到 洪湖市土地交易中心或者湖北省一九一六拍卖有限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7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9月17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09月18日 10时00分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拍卖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规则确定竞得人。
2.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公开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踏勘,也可联系出让人或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洪湖市新堤玉沙路62号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创星汇自贸金融大厦(产业配套科技园研发楼)7层703
联
系 人:欧阳维 刘 艳
联系电话:13997629995 13135797799
开户单位:洪湖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洪湖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洪湖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洪湖支行营业室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洪湖支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洪湖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1813 0241 2904 4029 036 1003 1406 8320 0189 99 5729 5755 0376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