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PJQ20260400063 | 宗地总面积: | 15133.0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规划一路(暂名)以东、荷海快线(暂名)以南地段 |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1.200≤ 并且 ≤3.500 | 建筑密度(%): | 40.000≤ 并且 ≤70.000 | ||
| 绿化率(%): | 5.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15133.09 | ||||||
| 投资强度: | 7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7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43426BA0017 | ||
| 起始价: | 1249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 备注: 1、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拟建项目需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按相关准入负面清单执行。项目落户后需按相关程序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2、地块项目行业类别为金属制品。地块投资强度不得低于 500 万元/亩,达产后用地创税率每年30万元/亩以上。 自项目投产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算起,连续4年内任意一年纳税额不低于680万元或者连续5年内任意2年年纳税额不低于 612 万元。 3、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拟建项目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经土地出让地块程序的竞得人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拟建项目建设前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4、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交确认书》后,在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人民政府签订《江门市蓬江区项目投资协议书》《项目监管协议》,并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款。若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交确认书》后不能与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人民政府签订《江门市蓬江区项目投资协议书》《项目监管协议》,出让人将取消其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由荷塘镇人民政府落实监管责任, 督促竞得人履约开、竣工建设。 5、该宗地权属清晰无争议,补偿落实到位,由蓬江区土地储备中心移交给竞得人使用,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6、禁止存在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土地竞买。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5月12日 至 2026年05月31日 到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http://ggzy.jiangmen.cn/G2/gbmp/g-index.do)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5月12日 至 2026年05月31日 到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http://ggzy.jiangmen.cn/G2/gbmp/g-index.do)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1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6月01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06月02日 10时30分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http://ggzy.jiangmen.cn/G2/gbmp/g-index.do)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
联
系 人:赵小姐
联系电话:0750-3509207
开户单位: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开户账号: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随机产生的子账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