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SP-2618 | 宗地总面积: | 15282.0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迎泽区,垃圾焚烧发电厂以东、规划东山大道以西、南十方街东延以北 |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8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一类工业用地 | 15282.04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418526BA0019 | |||
| 起始价: | 104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备注: 该地块按照现状公开拍卖。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属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2、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同一企业及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3、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也不能以竞买后成立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参与竞买。
4、属市、县国有企业参与竞买,须由当地人民政府以及财政、国资等部门同意。
5、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等违法行为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3月30日 至 2026年04月15日 到 太原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事务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号太原国土大楼一层)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3月30日 至 2026年04月15日 到 太原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事务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号太原国土大楼一层)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5日 1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4月16日 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04月17日 09时30分在太原国土大楼三层(太原市金刚堰路2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金刚堰路2号
联
系 人:庄媛
联系电话:0351-3586600
开户单位: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