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编制目的及依据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为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提升要素保障高质量发展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5〕1295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要求及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制定本计划。
本计划编制范围为仙居县全域,计划期限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 “132” 总体工作部署,严格对标市委三大牵引性抓手,持续迭代深化新质生产力、县域承载力、强村富民“三大提升行动”,系统构建以“一个战略目标、四个发展定位、五个新突破”为核心的“145”发展体系。按照“用优增量、盘活存量、调优结构、统筹布局、节约集约、提质增效”的原则,科学研判各行各业用地需求,合理安排2026年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配置效率,为高水平建设现代化中国山水画城市提供土地资源要素支撑和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用优增量,盘活存量。严格管控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把有限的新增用地指标重点投向重大民生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关键领域。纵深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统筹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闲置土地处置,全面清查梳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资源;积极运用“空间换地”“腾笼换鸟”等有效路径,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资源利用由“增量扩张”向“存量挖潜”根本性转变,切实最大化释放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二)调优结构、统筹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 “保民生、保重点”工作原则,优先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及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配套等领域短板。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重点锚定医化、橡塑、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等主导产业,做强以绿色医药产业集群为引领的传统优势产业,壮大以文化旅游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推动各类要素向主平台集聚集中,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全力促进经济稳进提质,不断改善民生、增进福祉,加快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三)节约集约、提质增效。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统筹推进各项计划落地实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标准与供地政策,规范并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积极推行引优引强的差别化供地政策,稳步提高用地准入门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资源要素向高效优质项目集聚,全力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四、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
仙居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134.2409公顷,其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2.3012公顷,占总量的1.71%;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盘活存量土地共131.9397公顷,约占总量的98.29%。
(二)供应结构
仙居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安排2.626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96%;住宅用地安排13.956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0.40%;工矿仓储用地安排80.5161公顷,占总量的59.9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8834公顷,占总量的11.83%;公用设施用地4.2871公顷,占总量的3.19%;交通运输用地16.9718公顷,占总量的12.64%。
(三)空间布局
仙居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中,城区三街道安排2宗、6.271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67%;其余各乡镇(平台)安排47宗、127.969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95.33%,其中经开区32宗、87.8989公顷,高铁新城5宗、19.1601公顷,神仙居旅游度假区7宗、15.5812公顷,各乡镇3宗、5.3294公顷。
(四)供应时序
仙居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中,一季度供地49.9564公顷,占全年供应总量的37.21%;二季度供地30.0329公顷,占全年供应总量的22.37%;三季度供地5.9454公顷,占全年供应总量的4.43%;四季度供地48.3062公顷,占全年供应总量的35.99%。
五、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坚持“要素跟着好项目走”导向,遵循“供需平衡、有保有压”原则,优先保障社会民生、重大基础设施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用地需求,合理保障本地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用地供给,持续提升重点产业用地供应占比,从严管控限制类项目用地,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锚定产业强基,聚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构建“3+2+N”现代化产业体系,统筹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重点保障医化、橡塑、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三大百亿级产业集群项目用地需求,引导土地、资金等关键要素向优势产业、优质企业集聚。强化土地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全面深化人工智能赋能,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现代化建设坚实支撑。
2.聚焦民生福祉,完善公共服务用地保障体系。彰显“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发展理念,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市民生活品质提升提供坚实支撑。积极支持南峰中学、仙居县人民医院三期、皤滩古镇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用地供应,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居民生活幸福感。
3.强化交通支撑,构建互联互通的空间发展格局。凸显 “交通先行、赋能发展”的战略定位,为区域协调发展与产业布局优化提供基础保障。优先保障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区块经三路、神仙居旅游度假区综合交通枢纽等交通运输用地需求,畅通重点区块外联通道与内部循环路网,全面提升道路通行效率。
(二)优化用地空间布局
按照“区域联动”“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围绕高水平建设现代化中国山水画城市目标,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空间发展意图和功能定位,坚持集聚发展、集约高效、生态优先、产城融合,推动空间布局与县域发展定位、产业升级、城乡共富、文旅融合深度适配,构建疏密有度、功能互补、韧性高效的国土空间利用格局。
1.锚定总体空间格局,强化轴带引领。以“永安溪百里共富”发展轴为主线,串联中心城区、东部工业新城、高铁新城、神仙居旅游度假区、西部特色产业片区,形成核心带动、点轴联动、全域协同的供地空间导向。通过强化轴带引领,引导各类要素向发展轴及重点平台集聚,形成功能清晰、优势互补的空间发展格局。同时,优化城乡用地布局,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精准保障乡镇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及特色产业用地需求,切实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助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2.聚焦重点平台,保障产业集聚发展。紧扣“绿色智造创新区”发展定位,聚焦医药健康、橡塑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医疗器械等主导产业,用地指标优先向高能级产业平台倾斜。大力支持仙居经济开发区提升综合承载能力,重点保障现代医化园区、下各新能源产业园、创新智造区块用地供给,支撑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突出强化对东部工业新城、医械小镇的用地保障,有序推进工艺小微园区建设,合理满足乡镇老旧工业园区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用地需求。
3.优化城镇空间,提升宜居品质。围绕现代化中国山水画城市建设,强化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功能,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整治等城市更新项目。重点支持城市核心区商业服务、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等设施用地供应,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合理布局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打造“推窗见绿、出门入园”的生态宜居环境。同时,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在城镇更新中妥善保留历史街巷、传统建筑等文化元素,延续城市文脉,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镇风貌。
4.守护生态本底,赋能文旅共富。坚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底色,深入实施文旅深度融合工程,积极培育文旅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形成山上山下联动、白天夜晚衔接、城乡一体融合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持续做强“神仙居”核心IP,推动神仙居景区提质扩容,全力保障神仙居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重点文旅区配套用地,打造世界级生态旅游目的地。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深入实施节约优先战略,建立以亩均效益为导向的资源管理体系,健全用地标准实施与绩效评估机制,大力推进“空间换地”,推动土地复合高效利用,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支撑高质量发展。
1.加快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盘活存量土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全力盘活城镇、乡村存量土地资源,拓展项目可用空间,进一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坚持“立体开发,功能融合,综合利用,节约集约”原则,深入实施“空间换地”政策,推进土地综合开发利用。
2.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严格执行各类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控制,强化招商选资,强化节地、环境、技术等市场准入标准,健全集约用地考核机制;推广建设多层或高层工业楼宇,鼓励标准厂房建设,引导工业向产业平台集中;积极探索节地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益。
3.强化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和激励机制。实施建设项目动态跟踪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建立工业用地日常跟踪台账,对项目规划、建设进度、投资强度等进行全程监管,对违约企业采取警示、罚款等措施;优先扶持符合集约用地导向的项目,对投资强度高、容积率超标的项目给予土地出让金奖励。
(四)深化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方式
坚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不断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探索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分阶段管理,对鼓励类、投入产出强度大的产业用地实施基于节约集约用地导向的差别化供地政策、差别化土地出让方式和差别化地价政策,探索不同产业用地出让年期差别化、工业用地年租制、“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弹性供地方式。
六、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计划的实施与调整
本计划需在仙居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向社会发布,并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后,不得随意变动。因土地市场或有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各乡镇(街道)、产业平台可在年中提出计划调整方案,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保障措施
1.健全实施责任机制,保障计划执行效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主动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各主体推进计划实施。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2.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强化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改革深化土地储备体制机制创新,科学制定和实施土地储备及其开发计划,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和结构,加大储备土地开发力度,切实加强政府在土地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改变由建设单位提请、政府部门被动审查的规划审批和土地供应模式,保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执行,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
3.完善计划执行监管机制,提高计划执行水平。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特别是定期开展增量存量、用地结构、开发利用和价格变化等指标的分析研判,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及时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建立完善计划执行的监督和奖惩制度,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的区域,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于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的区域,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削减。
4.强化用地批后监管机制,促进土地高效利用。强化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动态监测监管,完善“挂牌施工”、开竣工申报、实地巡查、违规企业黑名单等土地供后跟踪监管制度措施,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严厉打击囤地炒地,确保土地有效供应和高效利用。
附件:1.仙居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仙居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3.仙居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附件1
仙居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
合计 |
商服 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 管理与公共 服务 用地 |
交通 运输 用地 |
水域及水利 设施 用地 |
特殊 用地 |
公用设施用地 |
||||||||||
|
|
其中物流仓储用地 |
总量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 住宅 用地 |
|||||||||||||
|
商品 住宅 用地 |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 住宅 用地 |
市场化租赁 住宅 用地 |
公共租赁住房 |
小计 |
|||||||||||
|
134.2409 |
2.6260 |
80.5161 |
0 |
13.9565 |
13.9565 |
0 |
0 |
13.9565 |
0 |
0 |
0 |
0 |
0 |
15.8834 |
16.9718 |
0 |
0 |
4.2871 |
附件2
仙居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
合计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 住宅 用地 |
||||||
|
商品住宅 用地 |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 住宅 用地 |
市场化租赁 住宅 用地 |
公共租赁住房 |
小计 |
||
|
13.9565 |
13.9565 |
0 |
0 |
13.9565 |
0 |
0 |
0 |
0 |
0 |
附件3
仙居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单位:公顷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
宗地用途 |
供应方式 |
计划供应时间 |
备注 |
|
1 |
仙2026计001地块 |
北苑村 |
1.3333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4季度 |
|
|
2 |
仙2026计002地块 |
北苑村 |
2.5202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2季度 |
|
|
3 |
仙2026计003地块 |
谷岩村 |
0.7387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4季度 |
|
|
4 |
仙2026计004地块 |
北苑村 |
2.6867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2季度 |
|
|
5 |
仙2026计005地块 |
北苑村 |
4.0465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2季度 |
|
|
6 |
仙2026计006地块 |
后冯村、玉泉村 |
0.9999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1季度 |
|
|
7 |
仙2026计007地块 |
玉泉村 |
7.0362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1季度 |
|
|
8 |
仙2026计008地块 |
玉泉村 |
1.0007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1季度 |
|
|
9 |
仙2026计009地块 |
后冯村 |
1.3359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1季度 |
|
|
10 |
仙2026计010地块 |
玉泉村 |
3.3381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1季度 |
|
|
11 |
仙2026计011地块 |
后冯村 |
1.1350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4季度 |
|
|
12 |
仙2026计012地块 |
后冯村 |
0.3527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4季度 |
|
|
13 |
仙2026计013地块 |
上官村 |
1.6111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1季度 |
|
|
14 |
仙2026计014地块 |
上官村 |
2.2672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1季度 |
|
|
15 |
仙2026计015地块 |
项斯村 |
1.4885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1季度 |
|
|
16 |
仙2026计016地块 |
项斯村 |
4.2385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1季度 |
|
|
17 |
仙2026计017地块 |
项斯村 |
5.3807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4季度 |
|
|
18 |
仙2026计018地块 |
断桥下宅村 |
1.9963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3季度 |
|
|
19 |
仙2026计019地块 |
周宅村 |
3.3574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3季度 |
|
|
20 |
仙2026计020地块 |
周宅村 |
8.0000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4季度 |
|
|
21 |
仙2026计021地块 |
玉泉村 |
11.0206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4季度 |
|
|
22 |
仙2026计022地块 |
玉泉村 |
13.3396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1季度 |
|
|
23 |
仙2026计023地块 |
玉泉村 |
0.0026 |
工矿仓储用地 |
协议出让 |
1季度 |
|
|
24 |
仙2026计024地块 |
玉泉村 |
0.1734 |
交通运输用地 |
划拨 |
1季度 |
|
|
25 |
仙2026计025地块 |
下张村 |
0.4683 |
交通运输用地 |
划拨 |
4季度 |
|
|
26 |
仙2026计026地块 |
后冯村 |
1.1827 |
交通运输用地 |
划拨 |
4季度 |
|
|
27 |
仙2026计027地块 |
北苑村 |
0.4823 |
交通运输用地 |
划拨 |
2季度 |
|
|
28 |
仙2026计028地块 |
北苑村 |
0.5542 |
交通运输用地 |
划拨 |
2季度 |
|
|
29 |
仙2026计029地块 |
北苑村 |
2.7346 |
交通运输用地 |
划拨 |
2季度 |
|
|
30 |
仙2026计030地块 |
北苑村 |
0.0016 |
交通运输用地 |
划拨 |
2季度 |
|
|
31 |
仙2026计031地块 |
北苑村 |
0.7276 |
交通运输用地 |
划拨 |
2季度 |
|
|
32 |
仙2026计032地块 |
后冯村、玉泉村 |
2.3478 |
交通运输用地 |
划拨 |
1季度 |
|
|
33 |
仙2026计033地块 |
管山社区 |
0.6980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2季度 |
|
|
34 |
仙2026计034地块 |
石板路村 |
5.5733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1季度 |
|
|
35 |
仙2026计035地块 |
下郭社区 |
0.7378 |
商服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1季度 |
|
|
36 |
仙2026计036地块 |
下郭社区 |
0.1787 |
商服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1季度 |
|
|
37 |
仙2026计037地块 |
下新屋村、石板路村 |
4.2871 |
公用设施用地 |
划拨 |
1季度 |
|
|
38 |
仙2026计038地块 |
皤滩村 |
0.3429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2季度 |
|
|
39 |
仙2026计039地块 |
皤滩村 |
1.5283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2季度 |
|
|
40 |
仙2026计040地块 |
皤滩村 |
0.574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2季度 |
|
|
41 |
仙2026计041地块 |
皤滩村 |
3.1264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2季度 |
|
|
42 |
仙2026计042地块 |
景园村、仙景村 |
3.6764 |
交通运输用地 |
划拨 |
2季度 |
|
|
43 |
仙2026计043地块 |
高迁村 |
4.6229 |
交通运输用地 |
划拨 |
2季度 |
|
|
44 |
仙2026计044地块 |
白塔村 |
1.7095 |
商服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2季度 |
|
|
45 |
仙2026计045地块 |
东西大街南侧 |
3.7377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4季度 |
|
|
46 |
仙2026计046地块 |
下沈村 |
1.000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4季度 |
|
|
47 |
仙2026计047地块 |
上街村 |
0.5917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3季度 |
|
|
48 |
仙2026计048地块 |
下新屋村 |
6.9983 |
城镇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4季度 |
|
|
49 |
仙2026计049地块 |
清口园村,石板路村 |
6.9582 |
城镇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4季度 |
|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