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有效指导全县土地供应工作,提升保障高质量发展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5〕1295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通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缩小三大差距主攻方向,以 “项目攻坚年”“产业突破年”活动为抓手,以实施“五大行动”为工作重心,科学研判全县产业发展、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用地需求,合理安排2026年度建设用地供应的规模、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全力推动土地资源高水平保护、高质量保障、高效率利用,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和合名城提供精准高效的土地要素保障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精准配置资源。依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精准匹配土地资源供给,全力保障苍山产业集聚区、中德产业园等创新产业平台建设,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对于民生保障类项目实行应保尽保,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和谐。通过精准对接不同类型项目的用地需求,推动有限土地资源实现最优配置、发挥最大效益。
2.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城乡联动。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科学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优化国土空间总体布局。坚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引导人口与用地要素向城镇集聚,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深入实施片区组团发展新三年行动,加快“始丰溯源”发展轴建设,强化平桥、白鹤、坦头等中心镇培育,构建城乡融合、协同发展新格局。
3.坚持增存并举,聚力挖潜提效。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升质量的思路,高效配置有限的新增建设用地,以增量撬动和激活存量,全面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强化“五未”土地处置,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持续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4.健全体制机制,提升集约水平。构建全方位用地保障体系,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保障供地计划落地实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规范和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实施引优引强的差别化供地政策,合理提升用地准入门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资源要素向高效优质项目集聚,持续提升土地节约集约水平。
二、计划指标安排
(一)计划总量与结构
天台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174.2667公顷。其中,商服用地计划供应3.7000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2.12%。工矿仓储用地计划供应88.8333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50.98%。住宅用地计划供应45.6000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26.1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计划供应6.8667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3.94%。交通运输用地计划供应29.2667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16.79%。
(二)供应布局与时序
在空间布局上,中心城区计划安排75.7468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43.47%;三合镇计划安排52.8333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30.32%;坦头镇计划安排22.6666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13.01%;白鹤镇等其他乡镇计划安排23.0200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13.21%。
在供应时序上,一季度安排50.433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8.94%;二季度安排40.420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3.19%;三季度安排35.413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0.32%;四季度安排48.000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7.54%。
三、土地供应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从严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坚持“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原则,锚定重大项目建设这一经济发展“生命线”,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民生事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用地需求,合理保障本地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用地供给,以用地结构推动产业提档升级,助力城乡共同富裕。
1.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与民生改善项目用地,守牢基本民生底线。优先安排上三高速公路互通工程等交通运输项目用地,坚持交通先行,加快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综合交通体系;积极保障警务训练基地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2.重点保障新型工业化项目用地,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以“产业突破年”为抓手,聚力打造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车配产业、生物医药两大产业集群及六大传统产业用地保障,合理满足机器人、低空经济、新能源等特色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科学布局具身智能、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以用地结构优化助推产业提档升级,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和重点项目集聚。
3.有序保障商住用地供应,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积极支持现代服务业提质升级,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扩大婴幼儿托育、高端养老、健康管理等领域供给。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统筹推进住房保障和市场调控工作,优先保障性住房用地安排,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调节机制,根据市场形势合理确定供地规模,切实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向好。
(二)完善土地空间布局
按照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通过完善土地空间布局,强化产业平台支撑力、城区集聚吸引力、集镇辐射带动力、基础设施保障力。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构建互补共促、融合共进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1.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聚力提升平台支撑能力。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导向,聚焦“大车配”“大健康”两大产业集群,做强实体经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实深度融合。引导优质资源向重点产业平台集聚,推动平台扩容提质增效。土地要素优先向苍山产业集聚区、中德产业园等重点平台倾斜,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提速项目落地投产。合理保障数字经济产业园、白鹤模具产业园、莪园功能区、八都功能区等平台在配套建设、产业转型、提质更新等方面的用地需求。
2.优化中心城区功能布局,全面推进城市更新提质。优化提升城市新区功能,重点推动始丰新城、经开区板块提质发展。统筹老旧小区、危旧房改造和未来社区建设,有序实施下清溪、三井殿等片区更新整治项目。以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为核心,全力保障城市交通建设用地,加快推进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短板。
3.强化集镇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区域辐射带动能力。重点培育平桥、白鹤、坦头等中心镇,发挥平桥“一镇带四乡”区域核心作用,以发展轴建设推动乡镇融合发展;发挥白鹤作为天台 —路桥山海协作产业园核心区的优势,做强文化旅游产业;依托苍山产业集聚区,系统优化坦头镇区功能布局;推动三合、洪畴镇聚焦产业转型升级与环境整治提升;完善石梁镇旅游服务配套功能,提升旅游服务能级。
(三)力促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全面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强化集约用地评价考核,深入推进“空间换地”,促进土地空间复合利用,全面提升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以土地供应提质增效赋能区域高质量发展。
1.加快盘活存量土地,全力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强化闲置土地处置与存量用地盘活,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整治提升;坚持“立体开发,功能融合,综合利用,节约集约”原则,深入实施“空间换地”政策,推进土地综合开发利用。
2.严守产业用地使用标准,健全“亩产论英雄”机制。强化招商选资,严格执行各类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严把节地、环境、技术等准入关口,健全集约用地考核机制,深化“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推广建设多层或高层工业楼宇,鼓励“工业上楼”,积极引导工业向产业平台集聚;积极探索节地新技术、新模式。
3.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实施全周期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挂牌施工”、开竣工申报、实地巡查等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促进已供土地尽快开发建设,切实支撑全县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
(四)促进土地市场建设
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积极探索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分类管理,对鼓励类、投入产出强度大的产业用地实施基于节约集约用地导向的差别化供地政策、出让方式和地价政策,探索不同产业用地出让年期差别化、工业用地年租制、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弹性供地方式。
四、计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一)计划的实施与调整
本计划需在天台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切实严格实施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提高计划执行率,维护政府公信力。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后,不得随意变动。因土地市场或有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计划的,由各镇(街道)、产业平台提出计划调整方案,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计划实施工作分工
1.各乡镇、街道政府。各乡镇、街道政府要充分担负实施计划的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将全年任务倒排时间表,加快推进拟供应地块的征收、规划、环保、文物等前期工作,及时主动与县相关部门对接操作环节、沟通供地方案,确保供地计划的按时实施。
2.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规划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宏观政策研究和土地市场形势研判,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因城施策要求;要加强与各乡镇、街道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衔接,及时掌握地块具体需求,确保完成全年供地目标任务。
3.其他相关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应构建计划实施的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定期共同研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支持帮助各主体推进供地计划的实施。
(三)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1.构建土地供应联动机制,保障计划高效执行。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作为土地供应计划实施主体,要统筹推进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难点、堵点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2.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强化政府宏观调控。深化土地储备体制机制创新,科学编制并实施土地储备及其开发计划,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和结构,加大储备土地开发力度。切实强化政府在土地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改变由建设单位提请、政府部门被动审批的规划及供地模式,保障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执行,提升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
3.强化用地批后监管机制,推动土地高效利用。强化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动态监测监管,完善“挂牌施工”、开竣工申报、实地巡查、违规企业黑名单等土地供后跟踪监管制度措施,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严厉打击囤地炒地,确保土地有效供应和高效利用。
附件:1.天台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天台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3.天台县2026年度供应计划宗地表
附件1
天台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 |
||||||||||
|
|
其中物流仓储用地 |
总量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用地 |
||||||||||||
|
商品住宅用地 |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
公共租赁住房 |
小计 |
||||||||||
|
174.2667 |
3.7000 |
88.8333 |
0 |
45.6000 |
22.9334 |
0 |
0 |
22.9334 |
0 |
0 |
0 |
0 |
22.6666 |
6.8667 |
29.2667 |
0 |
0 |
附件2
天台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
合计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用地 |
||||||
|
商品住宅用地 |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
公共租赁住房 |
小计 |
||
|
45.6000 |
22.9334 |
0 |
0 |
22.9334 |
0 |
0 |
0 |
0 |
22.6666 |
附件3
天台县2026年度供应计划宗地表
单位:公顷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
宗地用途 |
供地方式 |
供地时间 |
备注 |
|
1 |
天台2026计1号地块 |
赤城街道永清社区 |
2.2667 |
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一季度 |
下清溪地块A |
|
2 |
天台2026计2号地块 |
赤城街道丰泽社区 |
2.6667 |
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一季度 |
TCC03-0402地块 |
|
3 |
天台2026计3号地块 |
赤城街道紫东社区 |
0.3333 |
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一季度 |
螺园路地块 |
|
4 |
天台2026计4号地块 |
赤城街道丰泽社区 |
2.6667 |
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三季度 |
TCC03-0403地块 |
|
5 |
天台2026计5号地块 |
始丰街道西演茅村 |
4.0000 |
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三季度 |
TSF01-0607局部 |
|
6 |
天台2026计6号地块 |
始丰街道铺前村 |
7.6667 |
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四季度 |
TSF04-0204地块 |
|
7 |
天台2026计7号地块 |
福溪街道星光村 |
3.3333 |
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四季度 |
水南拆迁区块 |
|
8 |
天台2026计8号地块 |
坦头镇坦头村 |
16.5333 |
住宅用地 |
划拨 |
一季度 |
天台县坦头镇TTT02-0203、0204地块及周边 |
|
9 |
天台2026计9号地块 |
坦头镇坦头村 |
6.1333 |
住宅用地 |
划拨 |
一季度 |
天台县坦头镇TTT04-0102地块及周边道路 |
|
10 |
天台2026计10号地块 |
三合镇大横村 |
0.4333 |
商服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一季度 |
大横村 |
|
11 |
天台2026计11号地块 |
石梁镇集云村 |
1.6000 |
商服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二季度 |
TSL01-0301 |
|
12 |
天台2026计12号地块 |
福溪街道三联村 |
1.6667 |
商服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三季度 |
TFX01-0601-1地块 |
|
13 |
天台2026计13号地块 |
始丰街道官塘张村 |
0.6667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一季度 |
TSF080802-09-2 |
|
14 |
天台2026计14号地块 |
始丰街道田井村 |
7.8667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一季度 |
TSF080101-01地块 |
|
15 |
天台2026计15号地块 |
始丰街道官塘张村 |
2.5333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一季度 |
TSF080802-06-2地块 |
|
16 |
天台2026计16号地块 |
洪畴镇里麻村 |
3.1333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一季度 |
THS02-0210 |
|
17 |
天台2026计17号地块 |
洪畴镇里麻村 |
3.2000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一季度 |
THS02-0301-3 |
|
18 |
天台2026计18号地块 |
平桥镇山头庞村 |
4.6667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一季度 |
阳光大道东侧 |
|
19 |
天台2026计19号地块 |
始丰街道官塘张村 |
3.0000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二季度 |
TSF080802-04 |
|
20 |
天台2026计20号地块 |
白鹤镇北街村 |
3.2000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二季度 |
茶塘区块二期 |
|
21 |
天台2026计21号地块 |
白鹤镇北街村 |
0.6200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二季度 |
茶塘区块TBH03-0801-2 |
|
22 |
天台2026计22号地块 |
平桥镇赤山村 |
2.7333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二季度 |
PQCS01地块 |
|
23 |
天台2026计23号地块 |
始丰街道晚山村 |
0.2333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三季度 |
TSF080602-03-1 |
|
24 |
天台2026计24号地块 |
始丰街道晚山村 |
0.7133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三季度 |
TSF080602-05 |
|
25 |
天台2026计25号地块 |
三合镇下涧溪村 |
19.2667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三季度 |
TDB02-0102\0107 |
|
26 |
天台2026计26号地块 |
白鹤镇西涧村 |
3.8667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四季度 |
TSF080201-01 |
|
27 |
天台2026计27号地块 |
三合镇下涧溪村 |
33.1333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四季度 |
TDB02-0104/0105 |
|
28 |
天台2026计28号地块 |
始丰街道龙霞山村 |
6.8667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三季度 |
天台县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用房和警务训练基地项目 |
|
29 |
天台2026计29号地块 |
赤城街道田洋陈村 |
13.2000 |
交通运输用地 |
划拨 |
二季度 |
上三高速公路增设天台东互通工程 |
|
30 |
天台2026计30号地块 |
赤城街道横潭坎村 |
11.6000 |
交通运输用地 |
划拨 |
二季度 |
上三高速天台东互通与高铁站连接线两亭巷至八都段工程 |
|
31 |
天台2026计31号地块 |
福溪街道莪园村 |
4.4667 |
交通运输用地 |
划拨 |
二季度 |
上三高速天台东互通与高铁站连接线八都至梅坦段工程 |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