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2025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文本
东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五年三月
东阳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25年是实施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第三年,是东阳实施四个“十大工程”为抓手,主动适应新常态,抓改革促转型、治环境保民生,全力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版的时期。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的发展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市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类异动城市”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和防范异常高价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3]1007号)等法律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东阳市域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土地市场发展状况等,特制定本计划。
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和浙江省委十三届五次(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结合东阳市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和2025年城市建设思路及实施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供给引导需求”为基点,合理安排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合理利用,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闸门作用,以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的转变,保障和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民生改善,着力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城乡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和存量挖潜力度,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促进民生改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三)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坚持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促进中心城区、开发区、重点功能区块、新农村协调发展,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
(四)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积极探索土地出让方式的优化完善,严格土地使用标准,促进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项目
东阳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项目119个,面积为419.058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03.57公顷。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项目结构
东阳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项目中,商服用地为26.8951公顷,占总量的6.42%;工矿仓储用地为197.9437公顷,占总量的47.24%;住宅用地为71.1331公顷,占总量的16.97%(其中商品住宅用地58.4415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0.6557公顷,其他住宅用地12.035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2906公顷,占总量的1.02%;交通运输用地118.7960公顷,占总量的28.35 %。(见表1,图1)。
表1 东阳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构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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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面积(公顷) |
占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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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 |
商务金融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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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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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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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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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 |
26.8951 |
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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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6.8951 |
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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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仓储用地 |
工业用地 |
197.9437 |
47.24% |
占总出让项目的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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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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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97.9437 |
4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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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
产权住宅用地 |
商品住宅用地 |
58.4415 |
1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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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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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58.4415 |
1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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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住宅用地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0.6557 |
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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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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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0.6557 |
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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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住宅用地 |
12.0359 |
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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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71.1331 |
1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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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公用设施用地 |
0.3068 |
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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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团体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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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用地 |
0.2632 |
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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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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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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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绿地 |
2.2025 |
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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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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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用地 |
0.8581 |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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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用地 |
0.66 |
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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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4.2906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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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用地 |
公路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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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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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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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村道路用地 |
118.5048 |
2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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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0.2912 |
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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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18.796 |
2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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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419.0585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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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东阳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结构图
2025年度东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项目总量419.0585公顷,主要分布在六石街道、横店镇、歌山镇,其中六石街道120.2677公顷,合1804.0155亩,占总量的28.70%,横店镇39.8043公顷,合582.0645亩,占总量的9.49%,歌山镇37.4公顷,合561亩,占总量的8.92%,具体空间分布面积(见表2、图2)。
表2 东阳市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分布情况表
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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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名称 |
项目面积 |
项目面积占比 |
乡镇名称 |
项目面积 |
项目面积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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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石街道 |
120.2677 |
28.70% |
城东街道 |
20.9135 |
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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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镇 |
39.8043 |
9.49% |
巍山镇 |
19.1135 |
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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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山镇 |
37.4 |
8.92% |
千祥镇 |
11.3427 |
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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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宁街道 |
36.8712 |
8.80% |
湖溪镇 |
10.9029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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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马镇 |
35.1991 |
8.40% |
南市街道 |
6.7133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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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街道 |
29.5769 |
7.06% |
佐村镇 |
3.7963 |
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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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水镇 |
23.1718 |
5.53% |
虎鹿镇 |
1.244 |
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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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街道 |
22.7413 |
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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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19.0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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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东阳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分布柱形图
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取“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用地要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计划。
1、保证重大基础设施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建设的土地供应,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运行和服务水平。优先确保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保障设施和节能设施的建设用地供应,适度加大城市交通用地供应,努力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大力支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建设用地供应,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合理保障生态工程建设所需用地,大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
2、加大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科学把握住房供应套型结构;人口流入量大、供需关系紧张的地区要切实加大住宅用地供应规模。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应在城市建成区与城市新区均衡合理布局,促进职住平衡,对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优先安排,应保尽保,限制高档住宅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供应,禁止高档别墅项目建设用地供应;积极支持城镇、新社区建设的用地需求保障;不断优化住宅供给结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价稳定,抑制房地产投资过度。
3、积极引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保障优先发展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发展用地需要。优先支持现代商贸业、现代物流业等8大现代服务业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供应;优先确保生物医药、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要求,从严控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项目用地。
4、加强工业用地保障,本次工业用地计划供应量占出让总供应量
68%。
根据东阳市“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要求,修编完善市域总体规划,做好城市总体设计和迎宾大道、世贸大道两侧城市设计,推进城市建成区控规全覆盖。启动总部中心配套项目和人才公寓建设,坚持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优化区域发展布局,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用地空间布局。
1、以提升区域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目标,成立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领导小组,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完成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五大主导产业专项规划编制,完善企业效益综合评价和差别化扶持政策,推动磁性电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针织服装、木雕红木等五大主导产业加速转型升级。优先保证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以及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租赁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土地供应,提高区域服务和支撑能力,促进东阳市的发展和建设;结合土地储备确保“城中村”改造和整治,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清查城乡结合部的违法违规及闲置用地。
2、支持东阳市经济开发区等产业用地供应。优先保证重点产业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支持“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用地供应,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开发区土地供应突出“有保有压”的原则,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项目用地;严格限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项目供地。
3、积极支持培育壮大中心镇。积极支持重点镇建设所需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新村建设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
4、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整治。优先为实施农村综合整治项目涉及的交通、水利、科教文卫体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所需的国有建设用地提供用地保障。鼓励与土地整理复垦相结合,通过对分散居民点的拆迁、合并、改造,增加农用地或建设用地。鼓励各镇开展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1、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执行供地政策,建设用地地块在具备开发条件、符合规划前提下,努力提高供地率和用地效率,确保前3个年度土地供应率分别达到90%、80%和50%;严格按照浙江省“365”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切实加大低效、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集聚区节地示范活动和企业节地挖潜活动,确保省下达目标任务的完成;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有效开发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
2、促进产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用地的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和项目实施进度,努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大力支持东阳横店电子产业园区等区域的高端产业发展所需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益;引导工业向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功能区集中,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在开发区(园区)和规划工业用地区域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
3、促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严格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土地使用标准,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通过经济机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工业用地及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改进和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用地开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试点。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完善土地一级开发机制,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后,不得随意变动。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于每季度末前,向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报东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具体地块,,实行适度弹性、滚动管理。未列入计划和向社会公布的项目地块,不得供地,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均不得为其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科学编制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和土地储备开发计划,加大土地储备及开发力度,落实政府确定的政策性保障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提高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能力。一是编制并实施土地储备规划,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开发力度,建立并落实政府土地储备库,保持适当规模并梯次成熟的政府土地储备量,逐步提高政府储备土地在年度土地供应中的比例,从土地供应来源上保障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政策性保障住房用地和经营性用地供应。二是适度加大政府投入,规范土地一级开发市场,简化审批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土地实物储备的效率和能力。通过对现行一级开发项目进行清理,区别情况分类拿出处理意见,加强项目进度和成本控制监管,促进项目有序开发,尽快形成政府实物储备,为年度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提供保障,为提高政府调控年度商品房等经营性用地供应提供基础。
市自规局、发改和建设规划等部门应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主动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各乡镇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计划实施。各乡镇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市国土局、市发改局和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及时会同市发改、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从自身职责出发,全面落实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率好的乡镇街道,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于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率不好、甚至出现违法违纪批地、用地的乡镇街道,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削减。
本计划经东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报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本计划需在东阳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依据本计划及时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严格按计划供地,各相关部门应紧密配合国土资源部门搞好供地计划的贯彻实施。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