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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时间:2023-03-14|行政区:连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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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科学调控土地市场,调整产业布局和用地结构,加强和改进住宅用地供应管理,稳定市场预期,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控制总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持连平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连平县土地资源利用的分布现状和供给潜力,特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的目的、意义和依据

(一)编制目的

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调整优化用地结构和产业布局,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连平县城镇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连平县经济和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根据连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本县的土地供需情况、经济区域发展情况,特制定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编制意义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以规划为导向,以建设用地合理、有序供应为目标的计划。科学编制连平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有利于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08月26日修改通过后施行);

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4、《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2010年9月1日实施);

5、《河源市连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6、《连平县元善镇总体规划(2010-2020年)》及其他各镇总体规划;

7、连平县2012-2021年国民经济统计年鉴;

8、连平县2014-2022年用地台账。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我县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发展目标,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坚定不移地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准确把握土地市场规律,科学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的供应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统筹城乡用地,优化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计划有序、稳步规范有效实施,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

实现全县整体布局的逐步改善,与城镇规划的实施相协调,与城镇发展理念相一致。按照规划功能分区,合理布置各类产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民生用地。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老城改造和新区建设,释放老城空间,完善新区配套,实现新老城区互动发展。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大力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3、供需平衡原则

促进国有建设用地供需基本平衡,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合理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总量、布局、时序和方式,实现我县土地合理功能分区,提高土地利用规模效益,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

4、有保有压原则

落实国家调控房地产政策,发挥市场供给的引导作用,优先安排重点项目用地与基础设施用地,统筹兼顾耕地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用地的需求,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严禁国家规定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重点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优先供应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

三、计划编制适用范围

本计划的编制范围为连平县行政辖区范围,包括下辖的13个镇:元善镇、忠信镇、隆街镇、陂头镇、内莞镇、上坪镇、溪山镇、田源镇、油溪镇、高莞镇、大湖镇、三角镇、绣缎镇。土地总面积2288平方公里。

四、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连平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59.54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57.58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96.71%。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年度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21.302公顷,占35.78%;商服用地3.093公顷,占5.19%;工矿仓储用地33.684公顷,占56.57%;公用设施用地1.462公顷,占2.46%。具体情况见附表一。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连平县各镇城市规划和《河源市连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各镇功能定位,连平县2023年度的土地供应量主要集中分布在三角镇、元善镇、忠信镇、隆街镇、陂头镇

五、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连平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镇住宅用地供应。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国家、省及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的相关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六)严格按照各工业园区、开发小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六、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

计划实施中,县自然资源部门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县自然资源、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

县自然资源局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或需要调整计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四)实现动态管理,建立供应地块数据库

加大“3S”技术的应用,建立涵盖土地供应计划、土地权属、土地市场、土地整治等内容的基础数据库。加快土地管理审批、供应、使用各环节的统一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建设用地监管,确保规划目标落实。加快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基础性和公益性信息的社会服务水平。

(五)进行供应后评价,为下一年度供应计划积累经验

对供应地块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没有按计划供地的要找出原因并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整理出书面资料,在编制下一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作为参考,使编制工作具有更强的可实用性。

 

 

 

 

 

 

 

 

 

 

 

附表一 连平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万元

计划供地时间

计划供应总面积

预计总出价款

住宅用地供应面积

预计住宅用地出让价款

商服用地出让面积

预计商服用地出让价款

工业仓储用地出让面积

预计工业仓储用地出让价款

公用设施用地出让面积

公用设施用地出让价款


其中挂牌出让面积


其中挂牌出让面积

1-3月

1.328

1.328

3125.70

0.302

0.302

906.48

1.026

2219.22





1-6月

20.392

20.392

18253.30

6.866

6.866

14034.08

1.026

2219.22

12.500

2000.00



1-9月

41.676

41.676

29100.81

11.302

11.302

20383.12

3.093

4309.02

26.811

4244.17

0.470

164.50

1-12月

59.541

58.253

50087.39

21.302

21.302

40383.12

3.093

4309.02

33.388

5230.75

0.470

164.50

 

 

附表二 连平县202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供地总量

保障房

商品住房

保障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占地比

合计

存量

增量

总量

租赁房

经济适用房

总量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21.302

0

21.302

0

0

0

21.302

21.302

100%

 

 

附表三 连平县2023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

计划统计表

                                                        单位:公顷

保障性住房用地


总量


经济适用房


廉租房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0

0

0

0

0

0

 

 

附表四 连平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细表

序号

宗地所属

拟供应地块名称

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

地块所属批次

供应方式

单价

(元/㎡)

金额

(万元)

拟供应时间

1

元善镇

富民二期地块

6.5638

住宅用地

2014年度第二批次

挂牌出让

2,000

13,127.60

4-6月

2012年第一批次

2

元善镇

威斯达地块

10.0000

住宅用地

2014年度第二批次

挂牌出让

2,000

20,000.00

10-12月

2014年度第四批次

2016年度第一批次

2017年度第四批次

3

元善镇

城东工业园

10.0000

工业用地

2006石龙民营工业园建设用地

挂牌出让

160

1,600.00

4-6月

4

忠信镇

油溪镇、忠信飞鹅嘴

4.0000

住宅用地

2017年度第一批次

挂牌出让

1,500

6,000.00

7-9月

5

忠信镇

忠信镇柘陂村第11经济合作社

1.3000

商服用地

2018年度第二批次

挂牌出让

900

1,170.00

7-9月

6

忠信镇

忠信镇东部产业新城

13.3334

工业用地

2022年度第三批次

挂牌出让

157

2,093.34

7-9月

7

三角镇

连平县生态工业园D-01-03-4号地块

 

0.2955

工矿仓储

2020年第13批次

划拨

/

/

10-12月

序号

宗地所属

拟供应地块名称

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

地块所属批次

供应方式

单价

(元/㎡)

金额

(万元)

拟供应时间

8

三角镇

三角镇生态工业园

0.6000

工业用地

2020年度第十三批次

挂牌出让

157

94.20

7-9月

9

三角镇

三角镇生态工业园

0.4700

公用设施用地

2017年度第三批次

挂牌出让

350

164.50

7-9月

10

三角镇

三角镇生态工业园

1.9688

工业用地

2017年度第三批次

挂牌出让

150

295.32

10-12月

11

陂头镇

G358交警旁边农贸市场用地

0.5730

商服用地

2014年度第五批次

挂牌出让

1,500

859.50

1-3月

12

陂头镇

陂头粮库

0.7554

商业用地

60%)

住宅用地40%)

历史建设用地

挂牌出让

3,000

2,266.20

1-3月

13

陂头镇

陂头镇原贵东镇府旧址

0.4363

住宅用地

历史建设用地

挂牌出让

800

349.04

7-9月

14

油溪镇

油溪镇扶贫车间

0.3775

工业用地

2021年度第九批次

挂牌出让

150

56.63

7-9月

15

隆街镇

隆街物流园

1.0000

工业用地

2015年度第二批次

挂牌出让

160

160.00

4-6月

16

隆街镇

隆街自来水

0.9922

公用设施用地

2018年度第二批次

划拨

/

/

10-12月

17

隆街镇

隆街物流园

1.5000

工业用地

2013年度第五批次

挂牌出让

160

240.00

4-6月

18

内莞镇

内莞粮库地块

0.7665

商服用地

收回收购地块,无批文

挂牌出让

1,200

919.80

7-9月

19

田源镇

田源镇田西经济联合社

4.6084

工业用地

2020年度第九批次

挂牌出让

150

691.26

10-12月


合计


59.54078





50087.3888

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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