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政办字〔2020〕10号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青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高青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
高青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强化土地供应管理,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结合我县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依据,是规范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措施。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不仅能有效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增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效果,而且对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城乡统筹原则、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供需平衡原则、有保有压原则,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在保证重点项目和重点发展区域土地供应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各行各业用地需求。落实好城乡发展规划,坚持一体化思维和统筹协调的发展理念,聚力产业培育、双招双引、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等重点工作,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0年高青县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100.3825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9.4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9.9公顷;住宅用地4.7586公顷,均为商品住房用地(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3.45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1.613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7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强化融合发展理念,按照做强、做优、做美的目标,加快实现“路通路畅、清水润城、绿满高青”,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县域特色,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滨水生态园林城市,不断提高城市承载力和对外吸引力。稳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科学编制合村并居迁建改建规划方案,提升县城规模和集聚度,建设田园城市。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大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着力壮大镇域经济,进一步优化城乡总体布局,推进高青特色乡村振兴之路,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互联互通融合发展。
2、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规模。深入实施“三改三建”工程,抓好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为群众提供更加舒心便利的居住环境。进一步完善住房用地供应结构,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以上。
3、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以“十二大攻坚行动”“重点工作攻坚年”为抓手,坚定不移推进产业兴县、新型工业化强县建设。强化平台思维,做大做强做活经济园区,抓好园区体制机制改革,突出主导产业培育,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建立“要素资源跟着项目走”的体制机制,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其它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严格控制增量用地,积极消化闲置土地,建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长效机制。
2、促进工业仓储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工业仓储用地的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工业仓储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工业仓储用地规模。引导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3、有效盘活存量资源。加强“批而未供”“批而未用”土地清理整顿,盘活土地存量资源。突出新旧动能转换,以“高、新、轻、绿”为方向,坚持存量提升与增量拉动“双轮驱动”。
4、加强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加大执法监察和督查的力度,建立相关职能部门相互协同配合的监管机制,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
1、强化市场管理,严把投资准入门槛。充分运用价格机制调控土地市场,合理利用经济杠杆将有限的土地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行业和部门,以达到土地节约集约与高效利用的目的。
2、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实行有偿使用。进一步加强划拨用地管理,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逐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和质量
计划实施过程中,要全面把握,突出重点,强化服务,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确保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强化职责,密切配合,依法供地
县自然资源、住建、工信、发改、环保、财政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落实供应计划公布机制,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保证计划按照相关政策有效执行。
(三)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
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加大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力度,及时调度供地进度,确保重点项目用地及时落实到位,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执行的,县自然资源局要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建立计划执行监督和奖惩制度
建立用地公示制度,方便社会监督。鼓励存量土地盘活和土地开发整理,对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单位,在本年度或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
(五)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
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科学编制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土地储备开发计划,完善土地储备开发运作模式,保障土地储备资金需求,充分挖潜存量用地,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
(六)实行土地年度供应计划编制长效机制
实行计划编制长效机制,合理预测,严格实施,及时调整。在每个供应年度完成后,对该年度供应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合理预测下一年度土地需求,为下一年度供应计划编制提供依据。
附件:1、高青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高青县2020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1 高青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 ||||||||||||
单位:公顷 | ||||||||||||
用途 区县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廉租房用地 |
经济适用房用地 |
商品房 用地 |
其他 用地 | ||||||||
高青县 |
100.3825 |
9.41 |
49.9 |
4.7586 |
0 |
0 |
4.7586 |
0 |
8 |
21.6139 |
6.7 |
0 |
|
附件2
高青县2020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 ||||||||||||||
单位:公顷 | ||||||||||||||
区县 |
供地总量 |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
商品住房用地 |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比(%) | ||||||||||
保障性住房 用地 |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
公共租赁房 |
限价商品房 |
|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 |||||||||
合计 |
存量 |
增量 |
廉租房 |
经济适用房 |
|
廉租房 |
经济适用房 |
划拨 |
出让 | |||||
高青县 |
4.7586 |
2.78 |
1.978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7586 |
3.454 |
72.58 |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