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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时间:2019-12-13|行政区:屏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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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按照屏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结合屏山实际制订本计划。

二、基本原则

根据近年土地报批及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情况,在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的前提下,不断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严格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合理调整用地结构,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切实增强集约和节约用地意识,做到土地利用规范、节约、集约、高效。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屏山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05.18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19年度计划供应商服用地6.3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45.24公顷,住宅用地35.0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6.7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0.8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6.48公顷,特殊用地14.47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2019年土地供应主要确保工业集中区项目用地、县城商业住宅开发用地、城集镇移民迁建用地和乡镇在上年度前已报批征收储备的国有建设用地。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2019年将优先保障县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引导工业建设用地向王场工业集中区转移,其它建设用地向城镇集中,促进人口向城镇和农村居民点集聚,提高基础设施运行能力和效率,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引导和推进各类主体功能区域用地合理分区。乡镇在上年度前已报批征收的储备国有建设用地,将优先保障乡镇公共公益项目,积极协助和支持乡镇加快小城镇建设。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2019年度供地主要向工业、商品住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提供建设用地。工业用地重点向产业政策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产业、新型工业、环保产业等方面倾斜,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对淘汰类、限制类建设项目实行禁止或限制用地,引导全县工业用地向王场工业集中区集中,做大做强园区经济。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严格执行国务院及部、省、市自然资源部门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要求,抓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落实,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实行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等五项指标控制。进一步做好已供土地使用情况跟踪管理,加强未使用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监管,对符合收回条件的土地,依法予以收回,重新安排项目入驻。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对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明确要求市场配置的土地供应,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相关规定,规范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2019年度土地供应严格按上述供地计划执行,未纳入本年度计划的用地,原则上不提供国有建设用地。

 

附件:1.屏山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屏山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附件1

 

屏山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途

 

区县

合计

商服

用地

工矿

仓储

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

与公共

服务用地

交通

运输

用地

水域

及水利

设施用地

特殊

用地

小计

廉租房

用地

经济适用房

用地

商品房

用地

其他

用地

合计

305.18

6.38

145.24

35.02

0

4.53

30.49

0

36.72

20.87

46.48

14.47

 

注:1.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一级类统计;

    2.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未独立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供地情况直接统计在市本级,不单独统计。  

 3.由于住宅兼容商业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尚未确定,故不能明确分割住宅用地与商业用地的具体面积。根据往年出让土地情况,住宅用地与商业用地暂按2:1分割确定供地计划面积。

 

 

 

 

 

 

 

 

附件2

 

屏山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附件2-1

序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宗地用途(二级分类)

供地方式

供地时间

项目名称

备注

(一级用途、对应附件1

公顷

折合亩

1

江北工业园区

133.33

1999.95

工业用地

出让

201912

豪聚、林芬二期等及其它工业项目

工矿仓储用地

2

石盘工业园区

5.33

80.00

工业用地

出让

20193

博洋二期

工矿仓储用地

3

石盘工业园区

1.48

22.18

工业用地

出让

20193

星源纺织

工矿仓储用地

4

石盘工业园区

20.00

300.00

城镇村道路用地

划拨

20196

市政道路

交通运输用地

5

县城江南片区

6.62

99.25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20192

1415地块商住

住宅用地

6

县城江南片区

3.60

54.00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20193

A01相邻地块商住

住宅用地

7

县城江南片区

1.33

19.95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20198

占地移民安置房旁边商住

住宅用地

8

县城江南片区

0.80

11.96

教育用地

出让

20193

全面起跑幼儿园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9

县城江南片区

9.47

142.05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201912

303132地块商住

住宅用地

10

县城江南片区

6.67

100.05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201912

站前广场商业开发

住宅用地

11

屏山镇

1.16

17.42

工业用地

出让

20195

蒋坝商混站

工矿仓储用地

12

屏山镇

0.47

7.00

宗教用地

划拨

20195

清凉寺

特殊用地

13

屏山镇

26.67

400.00

公园与绿地

划拨

20196

城市绿化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4

屏山镇

0.56

8.39

公用设施用地

划拨

20194

屏山县级养护和应急保通中心工程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5

屏山镇

0.03

0.47

医疗卫生用地

划拨

20195

缸坪卫生院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注:1.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 2.宗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二级类统计。

                                            

屏山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附件2-2

序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宗地用途

供地方式

供地时间

项目名称

备注

(一级用途、对应附件1

公顷

折合亩

16

屏山镇

2.64

40

城镇住宅用地

划拨

20196

真溪棚户区改造

住宅用地

17

屏山镇

0.75

11

教育用地

划拨

20194

明德小学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8

屏山镇

2.00

30

殡葬用地

划拨

20194

鱼塘湾公墓

特殊用地

19

新安镇

0.78

12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20193

新安商住

住宅用地

20

新安镇

1.53

23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201911

福安金岛(二期)

住宅用地

21

新安镇

0.63

9

零售商业用地

出让

201910

新安加油站

商服用地

22

大乘镇

2.36

35

工业用地

出让

20195

满园春色

工矿仓储用地

23

大乘镇

0.18

3

零售商业用地

出让

201910

大乘加油站

商服用地

24

大乘镇

0.29

4

公用设施用地

划拨

20195

宁西202井钻前工程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5

鸭池乡

0.13

2

零售商业用地

出让

20193

加油站项目

商服用地

26

鸭池乡

0.43

6

工业用地

出让

20197

油牡丹项目

工矿仓储用地

27

鸭池乡

0.16

2

教育用地

划拨

20198

鸭池中心校运动场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8

鸭池乡

0.04

1

公用设施用地

划拨

20198

鸭池供电所业务用房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9

龙溪乡

0.16

2

公用设施用地

划拨

20197

污水处理厂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0

龙溪乡

0.23

3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划拨

20197

龙溪客运站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注:1.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 2.宗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二级类统计。

 

屏山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附件2-3

序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宗地用途

供地方式

供地时间

项目名称

备注

(一级用途、对应附件1

公顷

折合亩

31

龙溪乡

0.07

1

公用设施用地

划拨

20197

老君山新田咀保护站及检查哨所合建项目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2

中都镇

0.50

8

医疗卫生用地

划拨

20197

卫生院扩建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3

中都镇

1.00

15

教育用地

划拨

20197

中心校扩建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4

中都镇

1.41

21

城镇住宅用地

划拨

20197

棚户区改造

住宅用地

35

富荣镇

0.47

7

公用设施用地

划拨

20197

污水处理厂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6

富荣镇

0.02

0

医疗卫生用地

划拨

20197

富荣镇卫生院综合楼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7

富荣镇

0.13

2

医疗卫生用地

划拨

20197

富荣医院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8

富荣镇/锦屏镇/书楼镇

46.13

692

水库水面用地

划拨

20197

中坝水库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39

锦屏镇

0.75

11

采矿用地

出让

201910

新峰工业清凉砖厂

工矿仓储用地

40

书楼镇

5.33

80

餐饮/娱乐用地

出让

201910

旅游项目

商服用地

41

书楼镇

0.11

2

餐饮/娱乐用地

出让

201910

野生钓鱼场

商服用地

42

书楼镇

12.00

180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划拨

20197

书楼文物迁建

特殊用地

43

书楼镇

0.51

8

教育用地

划拨

20197

书楼第二幼儿园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4

屏边乡

0.35

5

水工建筑用地

出让

20197

杨寺坝电站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45

屏边乡

0.31

5

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

20198

场镇低效用地开发

住宅用地

注:1.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 2.宗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二级类统计。

 

屏山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附件2-4

序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宗地用途

供地方式

供地时间

项目名称

备注

(一级用途、对应附件1

公顷

折合亩

46

屏边乡

0.19

0.33

3

5

城镇住宅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出让

划拨

20198

20197

场镇低效用地开发

污水处理厂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7

屏边乡

48

夏溪乡

0.48

7

城镇住宅用地

划拨

20197

棚户区改造

住宅用地

49

夏溪乡

0.53

8

教育用地

划拨

20197

夏溪乡幼儿园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0

夏溪乡

0.53

8

教育用地

划拨

20197

夏溪乡中心校学生活动村场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1

夏溪乡

0.32

5

公用设施用地

划拨

20197

夏溪乡污水处理厂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2

龙华镇、新市镇、锦屏镇

0.25

4

工业用地

出让

201910

屠宰场项目

工矿仓储用地

53

龙华镇

0.28

4

公用设施用地

划拨

20197

污水处理厂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4

龙华镇

0.14

2

工业用地

出让

201910

龙华镇鱼孔山泉水厂

工矿仓储用地

55

龙华镇

2.13

32

教育用地

划拨

20193

龙华小学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6

龙华镇

0.22

3

社会福利用地

划拨

201912

龙华养老院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7

龙华镇

0.87

13

城镇村道路用地

划拨

201910

东煌新城道路

交通运输用地

 

总计

305.18

4577.68

 

 

 

 

 

注:1.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 2.宗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二级类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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